【陈同佳出狱】港可循有预谋犯案调查?消息:政府已研究所有控罪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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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周三(23日)出狱,他早前撰写亲笔信予特首林郑月娥,表明愿意返回台湾自首,不过台湾移民署已采取入境管制措施,拒陈同佳入境台湾。陆委会解释,港府把完整罪证交予台方,才批准陈同佳入境。
据知情人士透露,港府已研究所有可检控陈同佳的潜在控罪,只有洗黑钱一罪有足够证据检控,故不存在港府放弃司法管辖权一说。该知情人士又指,目前唯一转机是希望透过香港警方与台湾当局沟通和联络,令台湾当局回心转意,批准陈同佳入境自首,“如果台湾政府不肯,甚么机制都无用”。

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死潘晓颖并藏尸行李箧内,随后就带到台北捷运竹围站外的一个公园草丛弃尸。(资料图片)


台湾陆委会昨天(20日)发声明表示,港府应循司法互助处理陈同佳案,台方有必要先对相关人员采取入境管制,意指不允许陈同佳以及劝说陈同佳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入境台湾,意味陈同佳周三出狱后,将成为“自由人”,即使他愿意自首,但台湾当局现阶段已不会接收他。

台湾法务部指,陈同佳与死者潘晓颖均为香港居民,香港检警机关已掌握诸多未提供予台湾的证据,怀疑陈同佳可能是在香港时已预谋犯案,故香港并非没有管辖权,强调陈同佳所犯杀人案属于“万国公罪”,香港检警机关也应按其司法程序,持续积极侦办,以还给死者及其家属公道。

据知情人士透露,港府已研究所有可检控陈同佳的潜在控罪,只有洗黑钱一罪有足够证据检控,故不存在港府放弃司法管辖权一说。该知情人士又指,目前唯一转机是希望透过香港警方与台湾当局沟通和联络,令台湾当局回心转意,批准陈同佳入境自首。

知情人士又指出,台湾拒绝陈同佳入境的决定,已属政治决定,“例如美国总统不准你入境,政府与政府之间有甚么机制也无用”,事情已超出香港政府的可控制范围,港府难以逼令台湾当局容许陈同境,又指陈同佳出狱后,港府不会再安排其他程序协助,坦言他出狱后已是自由人,“不能强迫他做些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