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游行】卢伟聪称开枪合理合法 张达明:不应未调查便下定论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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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昨日(1日)在荃湾向一名18岁示威者胸部近距离开枪,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事后见传媒时,称他观看有关片段后,认为当时情况“合理、合法”。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前监警会委员张达明今早(2日)接受商台节目访问时,直言卢伟聪在开枪事件未调查清楚前就下定论的做法“离谱”,或会导致警民双方升级动武力,同时显示监警会在此事上未能发挥角色,“监警会法例是给意见予警务处处长意见,但一哥已经就事件定调,仲畀咩意见?”
国庆日多区出现警民冲突,在荃湾有一名18岁示威者,被防暴警员以实弹近距离射中左边胸口重伤,情况一度危殆,现时稳定。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凌晨见记者,称他认为当时情况合理、合法,会就警员开枪和该示威者的袭击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前监警会委员张达明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表示,在法治社会中,警方使用武力受法律规管,若警员行使超越合理武力范围,就属于刑事罪行。张批评,在警方未就开枪事件作严谨调查前,“一哥”卢伟聪就已经公开表示,警员开枪是合理合法是十分离谱,因外界仍对那一枪是否属于“合理武力范围”有质疑,难以单靠新闻片段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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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伟聪言论使警民关系恶化
张达明认为,事件已经“无得查”,因为卢伟聪已作定调,监警会在此事上亦没有功能。同时,抗争者会认为,警察已经不受规管及理合何谓恰当程序,“一哥已经决定咗无问题”,他担心亦不愿见到香港出现更多“私了”情况,惟卢的言论已经导致事情恶化,日后警员或一遇到有示威者攻击就拔枪。
张达明认为,开枪事件并非投诉范围,而是要作深入调查。他指,警方应成立一队与开枪警员无关系的小队作刑事调查,搜集证据后咨询律政司意见,而律政司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再寻求外间独立法律意见,审视当时开枪的做法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