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香港人权民主法案集会今举行 美对港影响有几深?
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及警方被指滥暴滥权所引发的示威冲突浪潮至今未平。有网民发起今日(7日)在中环遮打花园举行“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集会”,其后则自发流水式到美国驻港总领事馆请愿。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在美国国会已获超过20名议员联合提案,众议院议长佩洛西(Nancy Pelosi)亦曾明言,国会下星期复会后,将尽快推动法案审议。而最新版本的法案,是将2020年设为普选立法会死线,又订明必须普选特首。法案也规定,若香港政府根据《基本法》第23条实施新的国家安全法例,美方可审视《香港政策法》、包括中止《香港政策法》。
1992年通过的美国《香港政策法》,承认香港在国际上和中国有不同待遇,其中包括视香港为“独立关税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多次强调,本港的单独关税待遇及在经贸上的自主性,基于《基本法》,并非单一国家的施予。然而,姑勿论以千亿港元计,经香港转口的中美贸易,单单特区护照赴美条件或与中国护照看齐、香港无法购买美国出口管制下的敏感技术及信贷评级下调,就足以对本港经贸及对外民间交流造成深远影响。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早于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由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CECC)提出,香港民间则2015年开始推动法案,经过多年来的重新修订,目前的法案已是第四个版本。
法案赋权美国总统,将侵害香港人权与民主自治者列入黑名单,制裁措施包括冻结其在美资产及禁止入境。法案也要求美国国务卿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查证香港有否按照《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法》及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保有充分自治、人权和民主,国务卿报告内容亦包括协助侵犯人权的香港官员所需受到的制裁。
同时法案的效力,亦可牵连早年获通过的《香港政策法》。除了法案中列明可审视《香港政策法》的情况外,根据该法案,国务卿每年需向国会提交报告,以证实香港有足够自治权,方可延续香港与中国内地区别的待遇。美国国会议员可以《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为基础,推动修改《香港政策法》。
虽然《基本法》第116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为单独的关税地区”,但一旦美国不再根据《香港政策法》区分香港与内地,不再视香港拥有特殊地位,本港可能受到广泛及严重影响。除了特区护照优于中国护照的入境条件、美国敏感技术入口外,美国也可能不再承认香港的特殊金融地位;而信贷评级下调,亦势令全港公私营企业贷款成本飙升。
换言之,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受到动摇,触一发而动全身之下,香港整体在经济、国际贸易、文化交流等方面,都会受到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