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风声】区诺轩暂保议席仅一个可能性 补选战充满政治考量
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去年报名参与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但被选举主任邓如欣裁定提名无效。高等法院昨日(2日)颁下判词,裁定周庭胜诉,但同区当选的区诺轩同时被裁定当选不妥当,或会触发补选。
根据《立法会条例》,究竟这次补选会否进行,就要视乎区诺轩会否提出上诉,但若提出上诉,或会予人感觉是为了保住议席,变相与上诉得值的香港众志周庭“打对台”;另一方面,以往政府败诉,通常都会提出上诉,惟无论法理抑或政治上,政府都有不少理由不进行上诉。
一石击起千重浪,今次周庭选举呈请得值,主因是选举主任未有查问其政治立场便取消其参选人资格。周庭形容今次为“惨胜”,惟有政界中人直言,今次技术上周庭得值,实际上是政府胜诉。因为周庭今次上诉成功,同时令其替补人选、现任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区诺轩的议席有机会出缺,相反政府方面,如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所言,案件裁决确认除了参选人需签署人确认书,亦需令选举主任信纳参选人确是真心诚意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又指任何倡议港独或民主自决者皆不符合宪法要求而不能参选。
换言之,客观来说,周庭上诉得值,不仅极可能最终导致区诺轩丧失议席,令民主派在立法会版图缩小,还变相巩固选举主任DQ“自决派”候选人的法理基础,可谓“双重损失”。
至于如何能延长区诺轩的议席寿命,目前似乎只有一个途径。根据《立法会条例》第72条,议员被裁定并非妥为选出时出现的情况,除非他自己就裁决提出上诉,否则其议席将于上诉期限完结,即14个工作天后不保。惟他是替补周庭出选,如今周庭胜诉,若区诺轩上诉,难免会被指是为了保住议席才作出技术性上诉。
而政府方面,无论是否提出上诉,也不影响区能否延长议席寿命,所以,会否提上诉,有指考虑面主要技术上推翻原判,以及会否左右年底区选选情等政治考虑。
不过从法律技术层面考虑,亦众说纷纭。有指港府其实难以推翻原判,因为有关判决对程序公义(procedural justice)的说明,即无论如何,应给予参选人机会解释,结论相当清晰,难以反驳;另一方面有人指,政府过往败诉鲜有不上诉,如今次上诉得直,可增加选举主任日后行事的弹性,即毋须询问目标候选人,便可裁定选举资格无效,绝对有利港府行政方便。
至于政治考虑,最直接的莫过于年底区选的考量,若港府不提上诉,区诺轩议席出缺后,当局便需考虑是否举办补选,但若办补选,会否炒热政治气氛,令建制派本已不妙的选情更加雪上加霜?一场任期只有半年多的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仍充满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