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民主派去信警务处 要求警方安排议员传媒视察新屋岭
撰文: 刘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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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自8月11日起,不时将因参与警民冲突而被捕的示威者,运送至位于文锦渡的新屋岭扣留中心,而非就近于冲突现场的警署。而8月11日当晚被捕的54人当中,有18人在无律师陪同下被录取口供,同时有31人需要送院治理,令公众担忧警方有虐囚及剥削被捕人士寻求法律代表的权利。
24名民主派议员以联署信形式去信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要求警方尽快安排议员及传媒视察新屋岭扣留中心,让公众了解扣留中心的设施及运作,以及警方如何保障被扣留人士的权益。
信中指,8月11日晚被捕的54人当中,有有31人需要送院治理,6人骨折,但只有1人即时送院,令人“质疑警方故意拖延伤者就医”。而多名被捕人士当晚要求见律师不果、赶到新屋岭的义务律师亦被警方拒诸门外,甚至被警方挂断电话等事件,是剥削了被捕人士寻求法律支援及意见的权利。加上警方当晚只安排一间会面室,民主派议员质疑警方故意拖延法律采访。而律师与被捕者会面时不能关门,则违反保障市民秘密咨询法律意见的权利。
一众民主派议员称,他们作为立法会议员是有责任监察警方执法。因此他们要求警方开诚布公地回应公众,有关在扣留中心中发生种种涉嫌违反基本法及人权事件的质疑,亦应尽快安排议员及传媒现场视察新屋岭扣留中心,让公众了解扣留中心的设施及运作,以及警方如何保障被扣留人士的权益。泛民主派议员亦要求警方停止运送被捕人士到设施不足的新屋岭扣留中心,或于扣留中心增设法律探访设施,以保障被捕人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