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梁振英、华员会“围攻”王永平 嘲政治中立论“衰咗”
修订《逃犯修例》激发身在政府体制内的公务员反弹,日前(2日)有数万人冒雨参与于遮打花园发起的公务员集会,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上台发言时指《公务员守则》中提及的“政治中立”为他10年前所写,说自己最有资格去评论,指当晚的公务员集会完全没有违反政治中立,引起在场一片热烈掌声。王永平迅即遭到建制派“围攻”。政府新闻处昨(3日)发声明,引包括王永平在内三名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指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明掴王永平,为这场“批王”行动掀开序幕;其后前行政长官、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于今(4日)凌晨,在其facebook个人专页嘲讽“王永平衰咗”;政府华员会上午发声明,点名指王永平于集会中对“政治中立”的言论偏离事实,“胡说乱吹”,又指该会前会长郭元汉才是提出“公务员政治中立”概念的首位公务员。
华员会:王永平打倒昨日为问责官员的我
华员会的声明表示,该会前会长郭元汉于1982至1983年间,提出“公务员政治中立”,是首位提出中立言论的公务员,而把“公务员政治中立”纳入《公务员良好行为指南》是首任公务员事务局长林焕光,“此原则绝非王永平于10年前提出”。
华员会亦指,于2004年6月9月,时任公务员事务局长的王永平口头答复议员就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的提问时,曾言所有公务员应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尽忠,又曾指在政府作出决定后,不论个人立场如何,公务员应全力支持,把决定付诸实行,并且不应公开发表个人意见。华员会批评王永平明显前言不对后语,忽然“打倒昨日为问责官员的我”。
香港政府华员会有见前公务员事务局长王永平于 8 月 2 日周五该集会对“公务员政治中立”大原则,作出偏离事实之言论,由于事涉重大原则问题,本会特作如下澄清。敬希垂注!王永平胡说乱吹!前公务员事务局长王永平,在 8 月 2 日周五由个别公务员召集的集会中,自吹“公务员政治中立”是他 10 年前写的,并断言该集会完全无违反“政治中立”,又说“政治中立”非向行政长官、政府忠诚,而是向体制、整个社会、市民忠诚,明显偏离事实与有关规定!其实,本港最早提出“公务员政治中立”的公务员是本会前会长郭元汉,正式提出时在 1982/83 年间。第二个是回归后的第一任公务员事务局长林焕光,他把“公务员政治中立”写入政府文件《公务员良好行为指南》。此原则绝非十年前由王永平提出,2009 年时,他早已离任!讽刺的反而是 2004 年 6 月 9 日,时任公务员事务局长的王永平口头答复议员就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的提问时,今天大言不惭的他,当年的解释却截然不同:(1) 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建基于效忠政府的责任;(2) 所有公务员应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尽忠;¬;(3) 公务员必须衡量各项政策方案的影响,在政策制订过程中坦诚而清晰地提出意见;(4) 在政府作出决定后,不论个人立场如何,公务员应全力支持,把决定付诸实行,并且不应公开发表个人意见;以及(5) 公务员应协助主要官员解释政策,争取立法会和市民大众的支持。香港“公务员政治中立”的原则沿自英国政治中立的文官制度。华员会自 80 年代已开始探讨“公务员政治中立”的要旨及内涵;在回归前,本会进一步探讨并清楚阐释了“公务员政治中立”在回归后的具体含义,并一直推动、坚持“公务员政治中立”大原则,令公务员队伍能穏定、不偏不倚地提供公共服务予市民。当年,时任会长黄河就曾批评王永平对“公务员政治中立”的说法不完整、不全面(详见下附 2012 年 7 月第 200 期华员报《何谓“公务员政治中立”?》一文)。对照王永平 8 月 2 日周五晚所言,明显前言不对后语,忽然“打倒昨日为问责官员的我”,又只字不提《公务员守则》第 3.7、3.8 节等的规定,极尽误导之蛊惑,诚信令人咋舌!注:《公务员守则》第 3.7 节规定:“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第 3.8 节规定:“公务员......须......不会令政府尴尬,或损害或可能令人有理由认为有损其在公职上处事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形象......”。香港政府华员会2019年8月4日
政府3日晚发出新闻稿,强调政府官员向公众解释政治中立原则的涵义,从来一致,并引述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现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于2004年、2007年及今年在立法会上回答议员提问的回应,显示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响。
今早梁振英在fb贴文,嘲讽“王永平衰咗”,然后贴出政府新闻处的新闻稿摘要。
有关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的阐释************** 对于昨晚(八月二日)遮打花园公众集会中有人士就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作出阐释,特区政府发言人重申,根据《公务员守则》,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响。公务员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应确保有关意见不会引致与其本身职务有利益冲突,或可能令人认为有损其在执行职务时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则。公务员须时刻确保他们的行为不会妨碍他们以专业、公正的态度执行职务。 发言人强调,政府官员向公众解释政治中立原则的涵义,从来一致。 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二○○四年六月九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质询时曾说:“公务员政治中立,包括以下主要元素:(一)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建基于效忠政府的责任;(二)所有公务员应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尽忠;(三)公务员必须衡量各项政策方案的影响,在政策制订过程中坦诚而清晰地提出意见;(四)在政府作出决定后,不论个人立场如何,公务员应全力支持,把决定付诸实行,并且不应公开发表个人意见;以及(五)公务员应协助主要官员解释政策,争取立法会和市民大众的支持。” 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有关“维持公务员政治中立”动议辩论的发言中亦表明,“公务员队伍政治中立的最基本原则,就是不论在任的行政长官和政治任命官员的政治主张为何,公务员皆应完全忠诚地协助他们制订政策、执行决定,以及管理所属范畴的公共服务。这亦是公务员在宪制上的责任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今年六月五日在立法会动议辩论上发言时亦曾经指出,“公务员政治中立是指不论公务员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在履行公职时,他们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联系或信念所支配或影响。他们须以公正持平的态度执行决定,以及管理所属范畴的公共服务。” 发言人呼吁所有市民在这艰难时刻保持团结,一起努力维护公务员队伍的核心价值,令公务员能够继续不偏不倚地执行职务,服务社会。完2019年8月3日(星期六)香港时间20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