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集会】政府引述王永平等三公务员事务局长 解释政治中立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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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逃犯条例》的风波激发政府体制内的公务员站出来表态,但就引发公务员是否违反“政治中立”之嫌。
政府今日(3日)发新闻稿,强调政府官员向公众解释政治中立原则的涵义从来一致,并引述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和俞宗怡,以及现任的罗智光的言论,解释政治中立的原则。

王永平称,“政治中立”由他写,所以有资格去说出席集会的公务员没有违反政治中立。(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对于昨天的公务员集会,政府发言人重申,根据《公务员守则》,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响。

发言人又指,公务员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应确保有关意见不会引致与其本身职务有利益冲突,或可能令人认为有损其在执行职务时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则。发言人强调,政府官员向公众解释政治中立原则的涵义,从来一致。

政府作决定公务员应支持

发言人又引述王永平在任时,于2004年6月9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质询时,曾指出公务员政治中立的主要元素,包括:政治中立建基于效忠政府的责任;所有公务员应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尽忠;公务员必须衡量各项政策方案的影响,在政策制订过程中,坦诚而清晰地提出意见,以及在政府作出决定后,不论个人立场如何,公务员应全力支持,把决定付诸实行,并且不应公开发表个人意见,王永平又提及公务员应协助主要官员解释政策,争取立法会和市民大众的支持。

公务员应协助制订及执行政策

至于俞宗怡2007年11月28日在任时,就立法会会议有关“维持公务员政治中立”动议辩论的发言中,亦表明政治中立的最基本原则,就是不论在任的行政长官,和政治任命官员的政治主张为何,公务员皆应完全忠诚地协助他们制订政策、执行决定,以及管理所属范畴的公共服务。

不得受政治联系或信念支配

现任的罗智光今年6月5日在立法会动议辩论上发言时亦曾经指出,政治中立是指不论公务员本身的政治信念,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他表示,在履行公职时,公务员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联系或信念所支配或影响,须以公正持平的态度执行决定,以及管理所属范畴的公共服务。

政府发言人呼吁所有市民在这艰难时刻保持团结,一起努力维护公务员队伍的核心价值,令公务员能够继续不偏不倚地执行职务,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