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插市民眼警被咬断手指 葛珮帆:不开枪因不想伤人
《逃犯条例》修订引发多次大型示威,并爆发警民冲突。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今早(29日)出席港台节目“星期六问责”时表示,不认同警方使用过度武力的说法,认为“香港很多人很有偏见,你亲眼在现场睇都未必看到真相”,不能仅凭借一些传媒和市民拍摄的片段指责警方。
日前沙田新城市广场商场内的警民冲突中,有传媒片段拍摄到有警员用手指插入倒地的示威者眼睛,该名警员的手指亦在混乱中被咬断。葛珮帆就质疑示威者“只眼冇事”,称警员“被咬断手指都冇掹枪⋯⋯面对如此武力,警方仍不想伤害示威者”。
出席同一个电台节目的新民主同盟范国威就批评葛珮帆的说法自相矛盾,因警方在6.12镇压事件中已开枪,“下下向头开枪呢啲咪事实啰,呢啲系有纪录㗎。”他又表示,多次冲突场面中,自己都在现场,“7月13日,在上水新运路我是在最前线,我请警方给示威者多啲时间撤退,得到嘅系粗口和胡椒喷雾。”
民建联葛珮帆和新民主同盟范国威就近日的警民冲突表达不同看法。范国威指出,反修例风暴之前,过往众多游行,没有一块玻璃打烂,惟6月9日和12日,警方偏离专业中立角色,令冲突一触即发,而事件始作俑者特首林郑月娥则躲在背后,造成人民和警察对立。
范国威又引用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指警察是“国家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提醒警方使用武力时必须谨慎,如僭越警例和法律制约,会衍生冲突和流血场面,情况绝对不理想。
葛珮帆称,“警方垄断暴力”不正确,因警察平时的工作是打击罪案。她又呼吁范国威冷静讨论,认为“冲突由警方和政府引起”的说法不公道。她强调,警方职责是守护治安,如果有人做违法行为,警方必须执法,面对攻击警方的行为,警员不可能挨打。
她又质疑,如有小撮人预谋部署“打警察、揾砖扔警察”,警员需保护自己和市民,维持秩序。至于过程中过度使用武力,葛珮帆就称,“兵荒马乱一定会出现混乱的情况,有示威者同记者受伤我哋都唔想发生”,认为若说“警方无啦啦打人”,是“本末倒置”。
民阵号召明日(21日)游行,惟警方不允许游行经过金钟。范国威就认为,如游行被缩短到湾仔为终点,附近的警察总部可能令示威者转移视线,而警方现已摆设大型水马布防。他指,警方采取过多动作不必要,“往往做多咗”,反而激起示威者冲突;而在沙田拍摄到的大量片段记录也显示,警方在沙田驱赶示威者时,绝对不应该以“困兽斗”方式冲入新城市广场,在商场室内施放胡椒喷雾,使用警棍攻击示威者,造成街坊不必要惊恐。
他又提及有警员插示威者眼时被咬断手指事件,“全部都有记录,就算官媒大肆报道,仍然有片段揭发前文后理,是示威者被插眼,手指才被咬断”。他促请透过独立调查委员会,让社会气氛缓和,“为何警员不出示警员证,为何要在头盔贴反光贴纸,客观效果就是令他们使用过度武力时无需承担法律后果。”他又呼吁警队不要成为林郑的政治棋子。
葛珮帆就反驳,“香港很多人很有偏见”,指“亲眼在现场都未必看到真相,不能凭借一些片段指责警方”。她又反指,“被咬断手指的警员有没有拔枪?”;称示威者“只眼冇事”,而警方面对如此武力,仍然是不想伤害示威者。她又批评范国威挑拨仇警。
范国威则驳斥葛“自相矛盾”,又以6.12事件为例,指警方开枪射击示威者,又有人头部中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