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数百人立会外聚集追究警察滥权 促设独立调查委员会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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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21日)有大批示威者响应号召包围警察总部,惟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未有露面。民间人权阵线今(23日)晚上在立法会示威区举行追究警察滥权集会。
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向传媒展示一张疑似由建制团体派发的传单,内容指控612冲突中的示威者是暴徒。陈皓桓斥责传单仅展示警察受伤的画面,却没有提到示威者受伤被打的场景,形容是抹黑。
他表示,未来数日将会加强落区宣传,重申目前最重要的诉求是要求林郑月娥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方滥权行为。他呼吁,市民参与于周三(26日)举行G20峰会前的集会,并于七一当日上街向政府重申反求逃犯条例修订的五大诉求。

郑仲恒斥监警会是无牙老虎,警察投诉科并无义务向监警会汇报。(欧嘉乐摄)

郑仲恒斥监警会是无牙老虎

集会于晚上八时开始,约数百名市民响应号召到场,大会于现场播放612冲突当日的片段,其后请来在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在旺角被退休警司朱经纬以警棍殴打的郑仲恒分享经历。

郑仲恒斥监警会是无牙老虎,警察投诉科并无义务向监警会汇报,必须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察滥用暴力情况。他又建议被捕人士搜集事发当日影片,留下证据日后在法庭抗辩。

雨伞运动期间被七警暗角袭击的受害人曾健超呼吁市民,万一被警方暴力对待,不要循投诉警察科跟进事件,而是要由刑事侦缉部立案跟进。

他举例指太子警署发生警察强奸报案人事件并非由投诉警察科跟进,而是由刑事调查组跟进。指两者分别在于前者会将投诉内容及报案人资料向被投诉的警察披露,而后者会保密报案内容。

曾健超又呼吁,如果有受害者持有被警方滥权对待的证据,如影片或照片,必须要小心处理,有关证据有利日后在法庭上保障自己,不要第一时间公开放上社交网站。

集会于晚上八时开始,约数百名市民响应号召到场。(欧嘉乐摄)
石提醒,理论上警方必须有搜查令方可要求查看市民电话,手机最好使用密码锁,而非人脸解锁或指纹锁。(欧嘉乐摄)

若市民遇到警方滥权 石书铭:最有效的保障方式是拍片

大律师公会执委石书铭在场解说警方于拘捕、调查、截停权力。他指市民若被警方于街上截停并要求出示姓名、身分证,最好不要拒绝,以免被警方以怀疑身份的理由拘捕。但若然警方进一步要求搜身,市民有权力要求警方提出合理解释。

石书铭表示,警方在拘捕过程中必须向被捕者宣布拘捕及解释原因,但不需要出示拘捕令,因警方只要怀疑你干犯某些罪行,即有权力作出拘捕。若然被捕者不合作,亦可能构成阻差办公。

他建议,游行集会活动中,警方可以动用的权力,市民若遇到警方滥权的情况,为免误堕法网,最有效的保障方式是拍片,影片尽量要一镜到底不要中断。并要求警员提供警察编号,“佢哋一定要俾嘅”。

石提醒,理论上警方必须有搜查令方可要求查看市民电话,手机最好使用密码锁,而非人脸解锁或指纹锁,以免有不守规矩的警察有机会自行解锁。若被警方没收电话,可要求将电话、电话卡及电源拆开,分开三个袋“封袋”,以免警方透过胶袋有机会查看电话内容。

曾健超呼吁市民,万一被警方暴力对待,不要循投诉警察科跟进事件,而是要由刑事侦缉部立案跟进。(欧嘉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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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皓桓向传媒展示一张疑似由建制团体派发的传单,内容指控612冲突中的示威者是暴徒,陈皓桓斥责传单仅展示警察受伤的画面,却没有提到示威者受伤被打的场景,形容是抹黑。(郑榕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