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个人医保魔鬼藏细节 消委会倡统一重要合约条款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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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昨天(30日)发表个人医疗保险发表研究报告,发现不少保单“魔鬼在细节”,其中有投诉人于上一个保单年度成功就肛门疾病疗程索偿,其后再因肛门瘜肉入院,惟保险公司要求投诉人签署一份经修改的同意书,将所有肛门有关的疾病纳入不保事项,最终保险公司拒绝事主的住院索偿。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指出,市面上保单就“医疗所需”、“预先疾病”、“合理收费”等定义含糊不清,她建议私人保险业界可参考英国、马来西亚例子,为相关主要个人医保条款作统一定义。

消委会花两年时间研究个人医保市场,并于昨日发表研究报告。(资料图片/麦凯茵摄)

消委会早前比较市面14间公司共18款的个人医保计划,发现只有4份可在保险公司网站下载,当中18份保单主要条款均提及“医疗所需”(Medically Necessary),惟不同计划有各自不同定义,例如有部分保险公司的“医疗所需”是由医生或外科医生为伤病所建议,亦有部分表明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

黄凤娴接受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访问时指,消委会就现时私人市场的个人医保计划提出14项建议,当中她认为最重要是统一重要合约条款的定义,她指出市面上就“医疗所需”、“预先疾病”、“合理收费”等定义含糊不清。

她以马来西亚为例,指当地的保险业界就重要合约条款有统一定义,英国甚至有法例订明有关细则,她又指香港最近推出的自愿医保计划,亦有就部分条款有统一定义,认为是例子可作参考。

黄凤娴又认为,需加强消费者和中介人教育、提高更改保单条款的透明度、保单条款需以浅白文字书写等,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