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质疑发信以律师会公帑宣传 汤文龙:与理事会选举完全无关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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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理事会改选将于两星期后举行,律师会监察组今日(16日)在facebook群组指,寻求连任的理事汤文龙上周一以会员服务常务委员会主席名义去信公司内部律师(in-house lawyer),质疑对方藉律师会资源作个人宣传。
汤文龙回复《香港01》查询时,强调信件“与理事会选举完全无关”,只因近年愈来愈多律师转当公司内部律师,希望增加公司内部律师与律师会联系,绝无个人宣传成份。

律师会监察组今日(16日)在facebook群组指,寻求连任的理事汤文龙上周一以会员服务常务委员会主席名义去信公司内部律师(in-house lawyer),质疑对方藉律师会资源作个人宣传。(律师会监察组)

律师会监察组指,收到有公司内部律师会员投诉,指汤文龙在上周一(6日),即参选提名期结束前两日,以律师会信笺发去信全港公司内部律师,“疑似为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间接用律师会公帑作个人宣传”。律师会监察组指,过往由律师会发给会员的信件只会包括秘书处的联络方法,或个别主席的公会电邮地址,以确保没有同业会借公帑作自我宣传,质疑汤文龙将个人电邮及个人电话等资料加入信件;又质疑该信件为何有逼切性,必须于提名期结束前两日发出。

信中指出,现时4名律师中,至少一名属公司内部律师。他称自己身为理事及其中一名公司内部律师,律师会理事会议决成立工作小组,希望协调律师会及公司内部律师,而他需负责与公司内部律师联系,了解其需要及意见,以了解律师会可以如何提供更好服务。

汤文龙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由于自己是会员服务常务委员会主席,遂发信希望了解会员意见,强调信件“与理事会选举完全无关”,绝无个人宣传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