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范国威、毛孟静被逐 范:李慧琼决定不合理

撰文: 李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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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委员会今(4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选举主席事宜。会议召开期间,民主派会议召集人毛孟静及新民主同盟立法会议员范国威先后被逐离议会。范国威事后认为,主席李慧琼将他驱逐的决定不合理,并希望向李慧琼表达重返议会的诉求,首次被要求以书面形式写下其要求。

在下午5时30分左右,毛孟静等民主派议员冲到主席台前,会议一度混乱,李慧琼其后要求毛孟静及范国威离开会议室,并暂停会议,及将会议改到会议室2进行。

内委会再度开会后,毛孟静及范国威来到会议室2门口,希望保安向内委会主席李慧琼转达,更正刚才错误地将范国威逐出会议室的决定。两人等候一会儿后,保安转述李慧琼希望范国威以书面形式表达其要求。毛孟静愤而离开,范国威遂在纸上写出其要求,迟迟未收到回复,并担心李慧琼会以拖延的方式作为回应。

范国威表示,李慧琼刚才是在不合理的情况将他驱逐。他指,当时不希望毛孟静被赶走,因此尝试在台前担任调停的角色,著毛孟静告诉保安会自行走回座位,而非透过保安的行动,以避免肢体上的接触或冲突,并称当时情况混乱及吵闹,他已经背向主席台,向自己的座位走去。但“李慧琼只是看到我,有理无理就将我驱离。”

范国威表示,以往在会议厅、会议室开会时,是可以透过纸张,与主席及秘书沟通。但从未试过在走廊将他的讯息以书面形式,透过保安向主席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