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释法】拟未立法先释法 内地学者曾倡类似手法抑港独
回归廿二年,基本法相关条文,虽已五度释法,但极具争议的23条却迟迟未告立法。讵料,《香港01》近日接获权威消息,人大常委会正酝酿主动为23条释法,令人意外之余,其释法应如何进行,更惹人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回归以来先后发生过5次,包括1999年居港权、2004年政改程序、2005年特首任期、2011年“刚果案”外交豁免权、2016年梁颂恒及游蕙祯宣誓风波。
其中政改及宣誓风波均由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至于居港权及特首任期,则是由特首向国务院提交报告,由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而“刚果案”则是由香港终审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
一些接近中央的人士认为,基本法要求的各种政治和立法要求,包括直选行政长官,虽然法案被立法会否决,但至少通过了立法程序,满足了基本法的要求,而23条却因为社会无法获得共识,政府因此不推动立法,中央不可能长时期忍受这种拖延。
消息人士指出,人大常委会酝酿对23条释法,实在令人意外,反映中央既不愿意强迫香港政府推动立法,但又无法接受这种国家安全漏洞持续存在,所以在23条立法未完成之前无奈释法。过去众多针对基本法条文的释法都是发生在巨大争议之后,这一次释法显然证明中央不能接受目前的争议与立法不确定性。
根据一些北京学者的看法,国内的藏独和疆独大致得到控制,香港发生的港独让中央无法接受,包括外国干预香港内部事务的情况显著提升,美国直接干预台湾政府的两岸事务让情况更为紧张,中央这些关注并没有让反对23条立法的群体给予积极回应。他们认为这些反对立法的势力只知道喊口号,提出各种自己的关注,但无法提出任何可行又能缓解中央担忧的方案,中央政府只能够主动提出解决方法。
事实上,透过人大常委会释法解决基本法23条久未立法的问题,过去曾有学者提出类似意见,不过,释法却是针对27条而非现时人大酝酿解释23条的本身。时任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王理万,在全国港澳研究会2017年1月出版的《港澳研究》期刊撰文,便曾提出在23条立法前,可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27条释法,把港独排除在“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保障范围外,以便能够抑制港独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