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时机到?谭惠珠:随时可以 但原则上视乎特首决定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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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今日(21日)出席一个关于《基本法》的研讨会时,被问及本届政府是否应就《基本法》23条立法时,她表示,自己认为回归时已应要立法,“随时如果香港情况和特首决定认为应该有进展可以做,我就会觉得适当”;但她强调,时机是否适合,原则上要视乎特首林郑月娥的决定。

被问及23条立法,谭惠珠(中)表示随时可以,原则上视乎特首决定。(高仲明摄)

对于自由党提出23条立法的议员议案后撤回,谭惠珠就称,自由党为何有相关决定,“佢地可能比较清楚”。她重申,香港有责任为23条立法,亦不可以搞独立,如有关工作展开,她乐意看到,有机会也会参与讨论。

至于有建制派人士批评民主派到外国唱衰香港,谭惠珠就称,香港人唱衰香港不应该,而有批评香港的言论在香港有充分表达自由,但最低限度要公平评估形势或查清楚法律;如果为了实现政治立场,而让外国人对香港有负面看法则不应该,“我觉得系非常可惜”。被问及建制派是否应更多到海外表达较正面的立场,谭惠珠就指,“我觉得呢个好主意,非常好嘅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