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律师忧借修例引渡政治犯至内地 汤家骅批说法无知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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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香港女子于台湾被男友拖箧弃尸案,保安局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以一次性“个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并把条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的部分删去。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指,修例是为彰显社会公义和法治,理应不应有律师反对,但一些香港资深大律师和立法会议员指,担心修例会被用作把政治犯送返大陆审判,他直指反映这些人对司法无知,多于政治姿态。
汤家骅在香港电台节目《给香港的信》上表示,修例有足够的保障条款,确保不会因为政治原因移交疑犯,其中包括只有涉及46宗严重罪行的逃犯才能属于移交范围,当中不涉及任何有关政治、社会安宁及社会秩序、游行示威及言论自由的罪行,有关行为亦必须属于干犯香港的刑法,法庭判刑高于12个月的监禁。
汤家骅又指,香港法庭亦会根据客观事实,有关疑犯会否因为其身份、宗教及政治意见等背景影响审讯的公平性,决定是否移交逃犯,认为社会上对修订《逃犯条例》的质疑及恐惧没有事实基础。
汤家骅又引述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有份撰写的小说内容,指现代政治出现极端化等现象,愈多愈政治随波逐流,行事只是顺应市民的念狠,而情况正正在香港出现。他提到修例是为彰显社会公义和法治,理应不应有律师反对,但一些香港资深大律师和立法会议员指,担心修例会被用作把政治犯送返大陆审判,他直指反映这些人对司法无知,多于政治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