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中港引渡靠法庭把关? 杨岳桥:只看表面证供难保障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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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早前提出修例,容许香港与中国其他地区交换逃犯,以便将在台湾涉嫌谋杀案的一名港人移交台湾受审,惟修例被质疑会开先例令,在港政治犯有机会被引渡回中国大陆。事件其中一个争议点,是修例后,倘若出现中国大陆与香港间引渡个案,本港法庭能否把关,确保有关人士不会因为政治原因被移交大陆,及能否有足够人权保障,获得公平审讯。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千禧年代》时就质疑,法庭能够把关的说法是混淆视听,因现时法庭处理引渡案时的实际操作,只会审视案件中控方提出的表面证供,一旦成立即会批准移交,不会亦无法如一般法庭审讯般考虑让辩方盘问证人及考虑合理疑点。

杨岳桥指,法庭能够把关的说法是混淆视听。(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出席同一个电台节目时,再次提出中港引渡个案可依靠“法庭把关”确保被申请引渡人士能够得到公平审讯,又指,反对修例及认为修例后,会令日后被引渡人人士面临不公平审讯的说法,是不信任本港司法制度,“系对香港司法制度嘅侮辱”。

杨岳桥则立即质疑对方说法没有考虑“现实上法庭处理移交逃犯申请的情况”,他解释,法庭处理引渡案时,只能够审视要求引渡地区的控方递交的相片、文件等资料,一旦审视有关“证据”后,认为表面证供成立,便没有理由不批准引渡。

杨岳桥又指,计算本港拥有司法独立,亦无法消除忧虑,因法庭处理引渡案时,不会考虑不在场证据等合理疑点,也不可能让辩方盘问证人来推翻控方证供。

周浩鼎指,反对修例及认为修例后,会令日后被引渡人人士面临不公平审讯的说法,是不信任本港司法制度,“系对香港司法制度嘅侮辱”。(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二人就有关问题在节目中唇枪舌剑,周浩鼎就引用英国与台湾间的印度案例,指英国法庭处理引渡时,亦有考虑台湾的监狱环境,表示普通法制度地区在引渡犯人到其他地区时,有足够保障。

杨岳桥则质问周浩鼎,是否认同中国大陆的秦城监狱环境恶劣,法庭日后处理中港引渡案时,应考虑该因素而拒绝申请。周浩鼎并未正面回应,只强调监狱环境是考虑因素之一,法庭有能力审视,否认修例是“乱开门”。他又质疑杨恐吓市民,令逃犯漏洞无法堵塞。

杨岳桥则指责周,“将所有问题抛俾法庭”,又指就算法庭可以批出人身保护令,但该命令亦只是考虑下级法院处理,并非考虑整个案件实情,他担忧如修例后,法庭没有“武器”保护港人。

杨岳桥又表示,将所有问题抛给法庭后,倘中国内政部日后发出声明,指大陆司法和人权状况符合标准,则法庭又会陷于尴尬局面,“当日有选举主任,你都估唔到佢可以DQ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