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团体联署批条文箝制反对声音 民主派拟提修订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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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条例草案》将于本月中提交立法会首读,惟当中部份条文引起民主派议员不满,认为有机会让市民误堕法网,将会在审议时提出修正案。
多个民间团体发表联合声明,批评《国歌法》影响言论及创作自由,对立法感到极之忧虑。

政府昨公布《国歌条例草案》,1月23日将提交予立法会首读。(资料图片)

多个民间团体包括民间人权阵线、“2014香港监察”及“六一七民间约章”等及民主派议员,不满《国歌条例草案的内容》,并发表联署声明表达不满。

公民党陈淑庄指出,法例中有关宣传及推广国歌的部份,要求在中小学及广播层面推广国歌,或有机会违犯《基本法》。她指出,香港的法律鲜有用作“推广”的用途,《国歌法》却要求在中小学教育国歌,以及在持有牌照的大气电波中播放,批评犹如将学校及电视台用作国家的宣传机关。 

议会阵线议员毛孟静则批评条例草案等同“行政僭建”,以尊重国歌为名,实为箝制反对声音。(卢翊铭摄)

议会阵线议员毛孟静则批评条例草案等同“行政僭建”,以尊重国歌为名,实为箝制反对声音。新民主同盟议员范国威及陈淑庄都表示,会联同其他民主派议员加入法案委员会,要求当局就不同情景解释及提出修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