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行会通过 本月交立会首读 议员宣誓前需奏放国歌
撰文: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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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国歌法》今(8日)提交至行政会议讨论并获拍板通过,本月内将会交至立法会进行首读。消息指,草案建议特首可规定应当播放国歌的重要场合,提出在特首、行政会议成员,以至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须播放国歌。
对于草案将以附表形式列明香港须奏唱国歌的场合,国庆、回归外,亦包括特首、行会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有民主派议员质疑属“政治打压”,认为奏放国歌并无必要。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上月表示,《国歌法》并非要向民主派施压,强调国歌法早已在坊间讨论多时,相信透过政府多解释、讲解,能让大家明白立法的需要性。
另外,《国歌法》将列明任何人公开、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五万元,同时亦规定国歌不得用于商业及私人丧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