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张建宗:港人在内地口岸区被捕不属报通范围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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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地传媒报道,自《一地两检》条例生效至今,已发生两宗内地法院在高铁香港西九龙站执法的案件,外界质疑政府是否知情。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日(5日)出席活动后表示,今次事件不涉及刑事强制措施,而是属于内地法院厘行民事诉讼的权限工作,故并非属于通报的范围,称保安局会跟进及了解实际情况。

据内地传媒报道,自《一地两检》条例生效至今,已发生两宗内地法院在高铁香港西九龙站执法的案件。(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根据大陆媒体《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龙岗法院上月13日首次在香港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将一名“被执行人”带回深圳。而在去年10月27日,有一名香港籍人士因欠钱未还,遭西九龙内地口岸扣留并移交深圳南山法院。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回应有关事件时指,指根据《一地两检》安排,内地口岸区被视为内地一部分,在非保留事项上,内地法律是适用的,当中包括法院的司法权和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力。而据他了解,今次事件不涉及刑事强制措施,故不属于通报的范围。

张建宗表示,事件不涉及刑事强制措施,而是属于内地法院厘行民事诉讼的权限工作,故并非属于通报的范围。(罗君豪摄)

《香港01》日前向保安局查询是否知悉事件,未获正面回应。保安局回复指,根据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就内地法律和香港特区法律的适用以及管辖权(包括司法管辖权)的划分而言,内地口岸区视为处于内地。

在“内地口岸区”内,内地法律适用于“合作安排”下指明由内地管辖的事项(即“非保留事项”),内地法院有权就非保留事项行使司法管辖权,内地执法人员亦有权按照内地法律,就“非保留事项”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