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林卓廷:律政司有违先例 促郑若骅到立法会解释

撰文: 李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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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以“证据不足确立达至定罪”为由,决定不检控前特首梁振英被指收取UGL 5000万款项一事。不少议员及法律界人士质疑律政司没有就案件咨询独立法律意见的做法,并促请交代更多理据。
发起“天下为公”调查事件、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在电台节目上表示,律政司并没有按先例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令人质疑该决定的独立性。他认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应该到立法会解释其理据,但因郑若骅正在放假,要等到一月下旬,立法会举行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的时候才可以得到解释。

林卓廷认为,律政司就不检控梁振英决定的声明过于简短。(资料图片/ 罗君豪摄)

林卓廷在香港电台节目《给香港的信》上指,过往律政司处理政府官员涉嫌贪污的案件,包括前特首曾荫权被指没有披露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的利益来往案、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嫌收受利益案、和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被指偷步买车案,均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他指出,今次事件缺乏独立法律意见,加上梁振英是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因此可以理解公众为何质疑律政司决定的独立性。

他又认为律政司就此案所发表的声明过于简短,提到在2003年梁锦松案,当时负责检控工作的律政署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Grenville Cross)就不起诉梁锦松的决定,提供了约10页的详细法律分析,反观今次律政司的声明只有2页。他认为,这反映律政司不关心廉政公署的调查结果,也没有提供任何有关此案的法律分析细节,指公众对特首一职的期望很高,因此律政司的解释是完全不可接受。

他提到,过往的律政司司长都会在立法会上解释不起诉有关政府官员的决定,亦有不少议员及政府官员呼吁郑若骅到立法会上解释有关决定,包括特首林郑月娥,因此希望郑若骅到立法会上解释。他指,现时郑若骅正在休假,形容是相当“方便”,要等到一月下旬,立法会举行相关会议时才可以得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