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律政司无征询独立意见 前刑检专员表惊讶:欠公众交代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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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款项案,决定不作检控,不仅泛民存质疑,连前律政司高层也唱反调。
曾处理过03年梁锦松“偷步买车”事件的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对于律政司没有征询外界独立意见,便决定不检控梁振英,感到非常惊讶,强调寻求外界法律意见可令公众释疑。
回看当年律政司决定不就梁锦松“买步买车”案提控,当时担任刑事检控专员的江乐士发出长达17页的声明,详细解释作出有关决定的因由和过程,包括征询过来自本港及英格兰两名著名私人执业大律师的意见。而今次律政司不检控梁振英,只发出一页声明,且无提及征询独立意见。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指自己2003年处理梁锦松偷步买车案期间,有两个独立法律意见支持不起诉梁锦松。(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对于今次处理梁振英案没有征询外界独立意见,律政司解释指外判寻求法律意见一般是因为律政司内没有所需人才,或者为求审慎,以免予人偏坦观感,这两个理由今次案件都不适用。但江乐士并不同意其讲法。

“寻求外界法律意见可令公众放心”

他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寻求外界法律意见不只帮律政司多个独立角度,亦可以令公众放心案件是处理得恰当,涉案人士没有因为他的地位受到优待。又指涉及高官的案件律政司一般都会找本地资深大律师,或者海外御用大律师给予意见,对当局今次没这样做感到非常惊讶。

他指自己2003年处理梁锦松偷步买车案期间,有两个独立法律意见支持不起诉梁锦松,认为“即使不是人人同意,都会相信是有理据”。他指UGL 案备受本港及国际关注,调查历时四年,反映涉及很多证据及法律议题,他预期律政司会寻求外间法律意见。他希望律政司解释为何今次没有跟随惯常做法,欠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