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读通过《旅游业条例草案》 成立旅游业监管局

撰文: 林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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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午(29日)三读通过《旅游业条例草案》,政府将成立旅游业监管局,负责发牌并监管旅行代理商、导游及领队,打击不良行为。

立法会大会以举手方式,三读通过《旅游业条例草案》。工联会陆颂雄要求加入强制旅行代理商、导游和领队具有雇佣关系。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认为修正案会令自雇形式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的人不受条例监管,造成漏洞,最终修正案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