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条例草案通过二读 杨岳桥倡禁旅行团乘公共交通工具
拖延多年的《旅游业条例草案》今(28日)在立法会恢复二读并获通过,明日继续余下立法程序。草案获大部份议员支持,惟不少议员对将来成立的旅游业监管局规管能力有忧虑。公民党杨岳桥建议立例限制内地旅行团不可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出行;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马逢国则关注网上旅行代理商规管的实际执法问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指政府将成立独立法定机构旅监局,并为旅监局提供明确法律基础,和香港境内行使权力执法,有需要时旅监局会致力和外地执法机构跟进。 对于工联会陆颂雄所提的修正案中,要求立法强制旅行代理商、导游及领队具雇主雇员关系,邱腾华表示政府不同意,认为有关规定无视业界实际运作。
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兼旅游界姚思荣表示,旅游业议会制定的各项守则和指引,随著社会进步已不适应市场需要,尤其2002年扩大规管旅行社后,旅议会问题开始浮现。
他说旅议会成立初期设立的守则和指引,目的为针对香港经营外游旅行社,“这部份的业界较明白香港消费者是大家的米饭班主,比较能配合旅议会的监管要求”。但自2003年起内地开放自由行,出现零团费旅行团、强逼购物、货不对办等问题,旅议会无执法权,要规管内地入境旅行社难度高。
姚思荣举例,近来港珠澳大桥通车所出现东涌“野马团”,旅议会人员只能搜集资料转交警方。而每当有争议性投诉时,旅行社认为旅议会为名声偏帮消费者,但消费者认为旅议会偏帮业界,令旅议会“两面不是人”,认为目前监管模式必须改变。
杨岳桥建议限制内地团 减低对本地人影响
杨岳桥表示支持条例通过,但质疑条例能否对症下药,提出有内地旅行社往往要求团友以自由行身份入境,领导以亲友身份带他们观光。他质疑如果内地旅行团的团友没有提出有效投诉,旅监局无从执法,同时要建议立例限制内地团对本地人生活影响的措施,如规定旅行团不可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出行滋扰民居等。
马逢国忧难管海外代理商
身为旅议会独立理事的马逢国,关注网上旅行代理商规管问题,因为不少网上代理商在海外运作,而政府未能交代如何执法。邱腾华回应称,当局为旅监局提供明确法律基础,和香港境内行使权力,有需要时旅监局会致力和外地执法机构跟进。
热血公民郑松泰指修订条例“来得非常非常迟”,指2015年发生的红磡珠宝店打死内地客事件,结果法庭认定死者死于心脏病,两名打人内地领队分别判刑3至5个月,“在北京故宫,发现强逼购物都判一年”。郑松泰质疑旅监局莫说保障本地人生活,连保障内地零团费旅客亦不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