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私地纳入郊野公园争议 乡议局邀政府解释被拒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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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的议题闹得热烘烘之际,新界乡议局重提私人土地纳入郊野公园的争议。
乡议局今日(20日)开会,有执委指,曾邀请渔农自然护理署和规划署派员出席会议,解释为何政府认为将私人土地纳入郊野公园范围和保育地带不违反《基本法》和国际公约,渔护署以考虑到事件可能涉及法律争议为由,无派人出席会议,规划署则在会前回复乡议局表示无补充。

乡议局专责小组召集人巫家雄表示,研究过国际公约,有篇幅列明保障私有产权和发展权,政府要征用或特别规划土地成郊野公园都应设有赔偿机制。(彭毅诗摄)

政府2013年将大浪西湾约16公顷土地纳入西贡东郊野公园范围,当时遭原居民司法覆核指政府70年代曾咨询乡议局和村代表,亦承诺不会将有关土地纳入郊野公园范围,法官最后判原居民败诉,指村民仍可建丁屋,政府的决定没有剥夺村民的权益。

在乡议局今午的会议上,处理“不包括的土地”专责小组报告指,早前邀请渔护署和规划署派员出席会议,解释政府认为将私人土地纳入郊野公园范围和保育地带不违反《基本法》和其他国际公约的原因,惟渔护署覆函称,由于考虑到事件可能涉及法律争议,所以不适合在会上讨论。规划署则回复指,没有其他意见或资料补充,但乐意与乡议局保持沟通。

乡议局专责小组召集人巫家雄表示,研究过国际公约,有篇幅列明保障私有产权和发展权,政府要征用或特别规划土地成郊野公园都应设有赔偿机制,惟香港的赔偿机制不足,他促请乡议局主席刘业强将问题提升至特首层次以获得政府解释,小组将深入研究如何采访下一步行动。

西湾村村长在会上批评,政府当年的决定违宪,希望乡议局向政府反映设立赔偿方案。

刘业强表示会从不同渠道向政府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