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党】陈浩天提上诉 要求林郑及8行会成员避席
撰文: 庄恭南
出版:更新:
保安局上月24日正式将香港民族党列作非法社团,禁止该党运作,《社团条例》规定,任何人可以在30日内,向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上诉,上诉限期今日(24日)届满前,陈浩天终于提交上诉书。
陈浩天表示,上诉书提及由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及8位行政会议成员评论过事件,因此要求他们在处理今次上诉时避席。
保安局禁止民族党运作后,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迟迟未提上诉。他曾表示,由于当中涉及复杂的技术性问题,包括一旦他提出上诉,便意味著自己或以非法社团成员身份行事,即违反法例。
不过今日限期届满前,陈浩天还是提交上诉。
陈浩天今天晚上约6时40分以Whatsapp回复传媒查询,指已经向特区政府提交上诉书,而上诉书提出,由于特首林郑月娥及及8位行会成员曾公开评论事件,故此要求9人处理上诉时避席。
陈浩天补充,8位要避席的行会成员包括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教育局局长杨润雄、行会召集人陈智思、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民主思路汤家骅、民建联张国钧、工联会黄国健、乡议局主席刘业强。至于上诉书内容,陈指不便透露。
保安局则就陈浩天提交上诉回应指,根据社团条例,被保安局局长作出命令,禁止运作或继续运作的社团,可在命令生效后30天内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上诉。而有关上诉,会按法律及相关程序处理。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任何决定前,有关禁止命令维持生效。保安局对个案,不会作其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