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丽被DQ】法政汇思:惩罚比内地法律严厉 英留学生集会反DQ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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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立法会九龙西补选的刘小丽上周五被取消参选资格,法政汇思今日(15日)发声明强烈谴责选举主任的决定,指有关决定剥夺刘小丽受宪法保障的参选权,亦不公平地限制了香港市民投票予他们所支持的候选人的权利,又指刘小丽已澄清其自决立场。

居英港人组织 Democracy for Hong Kong(D4HK)在伦敦时间十月十四日傍晚发起集会声援刘小丽。(D4HK图片)

法政汇思强烈谴责选举主任决定。法政汇思提到,刘已填妥拥护《基本法》的声明 ,近来亦公开地表示反对香港独立,及强调其对自决的支持是指达致以普选作特首选举的方式。

而根据高院原讼庭最近的一个判决,选举主任一般应将提名表格内已签署的声明,视为候选人真正有意维护《基本法》的有力证据,除非有有力证据客观地明确显示候选人没有这个意图,否则选举主任不应作出不同结论。声明又指,由于选举主任没有给予刘小丽正式签署的声明充分比重,未有遵守原讼庭提出的原则。

法政汇思又指,根据程序公平原则,若选举主任依赖任何材料来显示被提名人没有真正意图去维护《基本法》,被提名人必须有充分机会回应 ,但选举主任并没有给予刘小丽任何机会回应,“必须指出的是,即便是支持香港独立的陈浩天先生,选举主任也不只一次、而是两次询问他对香港独立的立场,才判定他的提名无效 。该决定显然违反了这个已确立的法律原则”。

法政汇思形容,刘小丽受到的惩罚,比中国内地的相关法律更加严厉,“即使一名人士已经明确地和清楚地表达他/她不再支持香港独立,他/她仍然会被视为该立场的支持者。刘女士所遭受的惩罚甚至比中国内地的相关法律更加严厉:因为根据中国内地法律,一个人需被裁定干犯严重的刑事罪行,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现时刘女士并没有干犯任何罪行”。

另外,居英港人组织Democracy for Hong Kong (D4HK)在伦敦时间星期日(14日)傍晚在特拉法加广场集会,一群居英港人及留学生声援被剥夺参选权的刘小丽,反对港府带头破坏“一国两制”,又呼吁国际社会及英国政府关注香港人权及民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