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民建联倡“自愿交地” 公私合营发展土地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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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举办的公众咨询结束在即,民建联和工联会均同意政府应发展农地及棕地,以及谨慎考虑填海选址与相关交通问题。
对于公私营合作机制引起“官商勾结”的疑虑,民建联建议政府建立“自愿交地模式”的合作机制,由私人发展商自愿交回土地作公私营合作发展;工联会则提出引入土地闲置税,减少发展商囤地。

刘国勋建议,公私营合作项目获通过后,相关土地的发展地积比会获得适当放宽。(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对于公私营合作机制,民建联建议建立“自愿交地模式”的合作机制,由私人发展商自愿交回土地作公私营合作发展,并由政府成立独立的“公私营合作督导委员会”统筹各部门间工作,既可加快审批程序,又解除公众对公私营合作引起“官商勾结”的疑虑。

建议公私营合作设“自愿交地模式”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发展事务发言人刘国勋提到,坊间有意见认为政府可以《收回土地条例》收回新界农地:“但《收回土地条例》只针对和公众利益有关项目,例如起公屋,除非你收回所有的新界农地全部起公屋,不然政府收回私人土地又拍卖出去作私人用途会引起极大争议。” 

工联会议员麦美娟提出引入土地闲置税,减少发展商囤地及荒废农地。(张浩维摄)

刘国勋建议下,公私营合作项目获通过后,相关土地的发展地积比会获得适当放宽,并按六比四分配给政府与私人发展商。刘认为该模式能够为市民、政府以及私人发展商带来三赢的局面。

工联会倡发展龙鼓滩物流中心

而工联会则认为可以探讨公私营合作模式开发闲置农地,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提出引入土地闲置税,减少发展商囤地及荒废农地,有需要时政府也应以《收回土地条例》收回荒地。

麦美娟指,有需要时政府也应以《收回土地条例》收回荒地。(张浩维摄)

工联会认为政府发展棕地时,应考虑物流业发展,建议将龙鼓滩一带土地预留作重置棕地作业者及作工业用途,建立龙鼓滩为核心的物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