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女儿行李门 机管局未改回“同行同检” 空总忧够恶就得
前特首梁振英女儿梁颂昕的行李门事件,有空姐质疑做法有违机场安检须“同行同检”的规定而提出司法覆核,法官昨(23日)裁定空姐胜诉。
对于同行同检的规定因案件被修改,空勤人员总工会理事吴敏儿今日(24日)在电台节目上表示,实质上前线只会同行同检,倘不改回修订前的规定,前线会无所适从,不知可否代为携带行李,忧乘客“够恶就得”。
机管局在今年4月,即案件开审前,改修《香港航空保安计划》,将同行同检部分改成“只有覆检时才需要同行同检”。吴敏儿指,若政府不改回原先的条文,即文字上显示可他人代检,实质操作前线要同行同检,会令前线同事无所适从:“如果权贵又系要求帮佢拎嘢入去,点好呢?去到最后一关时候,下,拎得㗎?如果佢哋拎得,以后应该唔止权贵,好多人‘够恶就拎得’。”她亦忧虑会制造很大的安全漏洞。
至于不重新执行“同行同检”,他国会否阻止从香港出发的飞机登陆,吴敏儿认为有可能,解释国际民航组织制定标准时,要求所有进入芝加哥公约契约国的话,安检水平要一样:“搭开飞机去英、美、澳呢啲国家都咁严呢,突然间香港竟然不以他人可以代检,水平差异得咁大呢?万一我唔知几时,上述国家民航局知道的话,佢哋如果担心香港开过来啲机原来唔算太安全,咁样我要谂下点样限制你哋入尼之前嘅安检。”她举例,他国有机会增加香港飞机的安检次数。
至于为何只入禀控告机管局和机场保安公司,不告政府部门,有份跟进案件的律师伍展邦表示,当天是关乎机管局和保安公司执行的问题,严格而言政府在当中没有角色,但会详细研究会否就同行同检被修改提出司法覆核,但机管局不改回“同行同检”都“耐佢唔可”,不过“对市民唔住”。
有权利修改《香港航空保安计划》条文的航空保安委员会,由包括运房局在内的各部门代表组成,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及后在同一电台节目上回应“行李门”事件时指,香港是一个法治地方,尊重法庭的裁决,会再检视法官意见以及咨询律政司,以决定下一步行动。他又指,处理保安事务是保安局的工作,会将意见转告保安局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