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韵僖:中国宪法在港当然有效 非只全国性法律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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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日前出席研讨会时称,“凡是《基本法》没有规定的问题,宪法的有关规定自动适用于香港”。
律师会会长彭韵僖今日(17日)被问及对此说法的立场时称,香港是中国领土一部分,基本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国宪法,因此“中国宪法当然在香港是有效”,又尝试用《基本法》第18条解释,指全国性的法律要透过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才能在香港实施,但宪法非只全国性的法律,而是最高法律。

彭韵僖早上同新任三名新任副会长见记者,交代律师会理事会未来的重点工作。(张浩维摄)

彭韵僖早上同新任三名新任副会长见记者,交代律师会理事会未来的重点工作。
在记者答问环节中,王振民的言论成为追问的重点,彭韵僖在回答前不时和副会长陈泽铭交头接耳。

面对多番追问,彭僖韵又指,香港的《基本法》在香港实施,故在香港新的宪制内,香港的法律依归都在香港的《基本法》。对于保安局考虑引用行使《社团条款》权力,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彭僖韵称,要再了解事件,内部专责委员会或负责了解,经过研究才能给予意见。至于发表港独言论是否违反《社团条例》,彭僖韵称,法律已清晰说明如何执行《社团条例》,她认为,重点要看有关权力是否适当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