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公听会有出席者高呼香港独立 被驱赶离场
撰文: 蒋钧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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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今早就国歌法本地立法工作,举行第2场公听会,期间新同盟立法会议员范国威被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赶离议事厅,并在场外与保安推撞期间倒地。而下午的一节公听会,则有出席者高呼香港独立,并欲展示标语,亦被逐离场。
公听会举行期间,新同盟立法会议员范国威发言时,想将时间让与会的学联代表会主席、岭大学生会前外务副会长张倩盈表达意见,但遭主席廖长江禁止。范国威和张倩盈及后在座位上叫嚣,廖长江表明“腰斩会议都唔俾你搞事”后,将两人一同赶离场,拒绝离开的范国威与保安推撞,并高叫“廖长江唔俾人发言”,其后在议事厅外出的走廊跌坐门外。而下午的一节公听会,则有出席者高呼香港独立,并欲展示标语,亦被逐离场。
另外,“保卫香港自由联盟”召集人韩连山身穿“Free Liu Xia”(释放刘霞)字样T恤,现身公听会,他发言时指,港人难以相信和尊重中共政权,因担心《国歌法》本地立法后当局会选择性执法,其后当他提及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及其遗孀刘霞,一度被主席“熄咪”。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黄碧云则关注,如在非官方或私人场合奏唱国歌,是否需要规范参与者的行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任何团体可决定活动是否有奏唱国歌环节,参与者出席奏唱国歌场合时,需要作出尊重国歌的表现。
聂德权又指,《国歌法》进行本地立法时,行政长官会规定特定场合奏唱国歌,包括目前奏唱国歌的官方场合,例如七一及十一升旗礼等。至于球赛等重大场合则不会列明,因为个别活动有其规矩及要求。他又强调,如果创作上有需要节录国歌,将视乎创作整体有没有侮辱国歌的情况,视乎具体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