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率法律界代表团越南举行研讨会 并与当地业界讨论仲裁发展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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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率领由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及替代争议解决机构代表组成的代表团,今日(25日)在越南胡志明市继续东盟访问行程。代表团昨日在胡志明市举行研讨会,介绍香港的司法制度,而今日则与越南国际仲裁中心代表会面,就两地仲裁的发展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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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志明市介绍香港普通法制度
昨日的研讨会主题为“香港:越南商界通往中国及其他地区的普通法门户”,大律师公会副主席陈政龙介绍香港普通法制度及大律师的角色。他表示,大律师作为独立法律顾问及法庭讼辩专家,处理案件不受外力因素影响,而在“不可拒聘原则”下,可确保与讼人得到寻求司法公正的机会,为不同企业提供独立及专业的法律服务。
陈政龙又说,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财经活动亦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下进行。他表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及国际企业,受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等机构监管,有关企业倘若发生任何跟监管机构的争议,都可透过普通法原则,在独立及透明的司法制度下解决。以国际商业持份者在香港进行的大量的国际财经活动看来,陈政龙认为,他们有信心如果遇上争议,可透过香港的法院解决。
与商界会面了解法律服务需求
而今日林定国与代表团上午与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监事长孙国强会面,讨论及探索两地商机,并了解当地商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随后,他们与越南香港商会副会长Fred Burke共晋午餐,了解越南的营商环境以及对跨法域法律服务的需求。
今日下午,一行人与越南国际仲裁中心代表会面,就两地仲裁的最新发展交换意见,并探讨如何加强合作。代表团其后与胡志明市律师协会代表会面,讨论法律专业的发展和探索未来合作的机会。
傍晚,林定国与中国驻胡志明市代总领事徐州共晋晚餐,介绍香港法律及替代争议解决业界的发展。
林定国和代表团明日(26日)将转往马来西亚吉隆坡出席研讨会,推广香港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