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访越南 提出香港六项独特优势助当地企业对外发展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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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到了越南胡志明市,参加以“香港:越南商界通往中国及其他地区的普通法门户”为主题的研讨会及交流晚宴,向参加者提出香港6个独特之处,能协助越南企业打开通往内地、亚太地区及更广泛市场的大门。

林定国表示,越南人或会提出,可以透过同样实行普通法的新加坡,通往中国及其他地区的市场,为何偏偏要选择香港?他提出香港有6个独特之处,指香港除了协助越南企业进入内地、亚太地区及更广泛市场,亦能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特别是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是企业从成立业务、协商、签订合同,甚至发生争议时重要的生意伙伴。

法律制度稳定、独立

林定国提出香港第一项独特之处,是有稳定的法律制度。他指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是中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沿用普通法受到基本法宪制性文件所担保。第二是有值得信赖、独立的法律制度,“香港政府在法庭也有输有赢”,而且有来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知名法官,被任命成为香港终审法院的非常任法官,而香港终审法院的裁决不时在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被引用,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在全球享有很高的声誉。

第三项优势是友好的商业环境,香港实行双语法律系统,加上实行实体法,是国际商界一直所熟悉的,有助海外企业来港营商。而港府近年亦非常积极推出新政策吸引外商来港投资,包括降低税率、推动在香港设立家族办公室。此外去年推出了试点计划,海外人士来港参加仲裁程序,相关访客毋须签证即能参加。

第四项是香港拥有可靠安全的投资平台,林定国指根据《基本法》资本可自由在香港流动,没有外汇管制,同时受到严格的法规保护各人的投资和财产。

与内地有相互法律协助安排

第五项是香港担当超级连系人的角色,与内地有相互法律协助安排,是内地以外首个仲裁地,当事方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临时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及行为保全,保障外商在香港进行仲裁期间,其资产受到保护。

第六项是香港拥有丰富的国际法律人才,他们不但懂得双语,更重要是理解中国文化,在处理仲裁和调解时能充当完美的演绎者,不少在港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在内地亦设有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