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因刑事恐吓坐上被告席?变“17岁被告”有意义|政坛诸事町

撰文: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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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何以化身被指刑事恐吓的17岁被告?原来他今日(21日)到前北九龙裁判法院参加“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在进阶课程的模拟法庭审讯活动中,客串饰演被告,在善导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潘兆童法官见证下,接受控辩双方律师盘问。林定国称做过大律师、法官,却没有做过证人,更加没有做过被告,而培训计划最主要目的,除了希望大家认识法律程序和提升讼辩技巧,更重要是希望大家明白背后的价值观、概念。

林定国扮演被指刑事恐吓的17岁被告?原来他参加“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第二阶段进阶课程的模拟法庭审讯活动。(林定国Facebook)

林定国在Facebook专页说曾做过大律师、法官,惟从未做过证人同被告,今次得以“抽离现实”,代入其他位置,对自己有一定帮助。

他又提到是项培训计划的主要目的,除认识法律程序和提升讼辩技巧,更重要是明白普通法制度的陈述权,坦言要聆听意见不止适用于法律程序,亦是文明社会的重要一环,希望大家客观、包容对待事情。

林定国扮演被指刑事恐吓的17岁被告?原来他参加“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第二阶段进阶课程的模拟法庭审讯活动。(林定国Facebook)

谈及课程意义,林定国期待学员能从中学到人生知识,“讲法律亦即是讲做人,亦即是建构一个文明开明社会的重要概念”。他冀学员获得如何自处的启发,身体力行,学以致用。

律政司的“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第二阶段基础课程今年7月6日开展,向约120名任职本地中学教师的学员讲授法治知识。而进阶课程则以法治的实践为主轴,安排已完成首阶段课程的学员参观执法机关,以及参与模拟法庭审讯活动,亲身体验法治的实践情况,并加强了解刑事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