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㓥房|民建联倡面积最少7平方米、高度至少1.8米 杜绝树窿房
政府的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本月提交报告,民建联明日(13日)向房屋局提交解决方案,包括订立计分制,分阶段取缔劣质㓥房,越高分者便越早取缔,而㓥房整体面积最低标准为7平方米 ;,主要起居空间的高度应该不少于 1.8 米,杜绝“树窿房”及天台屋等僭建㓥房。此外,实施㓥房登记制度,期望在立法后2至3年内逐步告别劣质㓥房。
民建联告别㓥房行动召集人郑泳舜期望,政府能订出取缔劣质㓥房的时间表,又称据他了解工作组的报告已接近完成。
民建联告别㓥房行动今年初起,与营运过渡性房屋的社福机构代表、学者等初步讨论要被取缔的㓥屋,以拟定㓥房最低标准的原则,并拜访逾 20间居住环境较差的㓥房住户收集意见。
民建联告别㓥房行动召集人郑泳舜说,劣质㓥屋不适合人长期居住,随著公屋和过渡性屋、简约屋相应落实,认为现时是取缔劣质㓥房关键期,希望政府订立取缔时间表。他评估全港有11万㓥房,有2万至3万个属于非常劣质的㓥房,必需要以计分制处理,分数越高,越逼迫需要取缔;并以登记制度,要㓥房业主在法例实施起某一个时间内向部门登记有㓥房出租的物业,让政府掌握整体情况。
㓥房标准:面积不少于7平方米、高度1.8米或以上
民建联房屋事务发言人陈学锋说,现时公营出租单位的人均编配面积为不少于7平方米,建议局方参考标准、为㓥房订定不低于7平方米的最低面积标准,而按政府统计处数据显示,预计约有一成㓥房将不符合有关标准,郑泳舜补充指阶段性先以7平方米作基准,可随著时序调整。至于主要起居空间高度不少于 1.8 米,陈学锋解释,以香港男士平均高度约 1.75 米作基准,若起居空间低于 1.8 米,住客难以正常站立,要杜绝所有“阁仔房 ”与“树窿房”;其他标准亦包括厨厕必须有间隔分开、单位必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不能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等。
要确保住户不会因取缔行动而无家可归
取缔劣质㓥房的同时,建议书建议必须做好租户安置工作,并设立或聘用社福机构社区服务队,解释取缔行动和安置安排等,以减低对租户的影响,安置方面,受影响租户如已接近获派公屋阶段,当局应寻求房委会协助加快编配,让他们尽快“上楼”,若已轮候逾三年,但未至配屋阶段,亦应尽量安排简约公屋;至于其他有住屋需要的住户亦应协助他们入住过渡性房屋,以免有㓥房户因取缔行动而无家可归。其他建议亦包括设合理的过渡期,让有意申请登记的㓥房业主可在宽限期内改造单位等。
㓥房户现身说法:床也不容下 要日晒雨淋
记者会上有两户㓥房户现身说法,其中,一家四口居于深水埗套房的陈女士指,申请公屋已3年,不足100呎的套房内连床也容不下,丈夫日常要“打地舖”,甚至不想开炉煮食,因单位会变得很热。独居同区天台屋、有白内障及肠癌的周先生,单位面积80呎,经常日洒雨淋,业主已收到屋宇署通知,须在半年内清拆天台屋。他称曾拒绝当局2次公屋安排,因行动不便,视力又有问题,获派公屋的地点不方便覆诊,期望获原区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