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研强制验楼引递进式罚款 拟删“明知故犯” 见僭建即检控

撰文: 孔繁栩
出版:更新:

本港旧楼林立,部份甚至筑有僭建物,为楼宇安全带来风险。发展局局长宁汉豪今日(28日)表示,当局正研究在强制验楼及僭建,引入递进式罚款,并简化检控程序,一揭发僭建即时提控。她又提到,研究删除《建筑物条例》内所针对的“明知故犯”,她认为当中存有虚位予人作辩解,强调“当我见到你有僭建,我已经可以检控,我唔理你拆唔拆呀,因为你拆系应该”。

本港旧楼林立,不少旧楼都有一定楼龄。(资料图片/罗日升摄)

去年在接连有旧楼外墙跌混凝土后,《施政报告》提出检讨整条《建筑物条例》,宁汉豪在无线节目《讲清讲楚》透露,预计今年第四季就修订交代具体方向,研究方向包括加快程序,例如强制所有达到一定楼龄的大厦验楼,政府事前不筛选。

研究30年楼要履行验楼责任

针对迟迟未有遵办验楼令和僭建的个案,宁汉豪表示,正研究在强制验楼及僭建,例如一有僭建就检控,不用先发清拆令,“过去集中嘅楼宇,好多都系50年楼龄或以上,筛选过后就出验楼令畀你,呢方面都要花点时间同气力,我哋都会检视一下,可唔可以逢每到30岁楼龄,你都要履行责任。”

(罗敏妍摄)

考虑无验楼先罚款 无遵办再检控

罚则方面,宁汉豪称会思考引入定额罚款,避免如现时,需时数个月至一年时间检控,但承认最高都是1万元,较现时罚则还要低,因此会研究递进制做法,用于僭建的罚则,同时亦考虑加重最高罚则,视乎僭建的规模及严重性。

她举例,“一座30年楼龄楼宇,系应该进入验楼门槛,但你无做到,先立即定额罚款,罚完仍然无处理,咁就要检控,检控时,就加重一点,唔系现时5万元(最高罚则)。”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当局正研究在强制验楼及僭建,引入递进式罚款。(无线节目截图)

“明知故犯”存虚位辩解 “唔理你拆唔拆,清拆系应该”

《建筑物条例》的检控包括针对是否有人明知故犯,宁汉豪认为“明知故犯”会有很多虚位,给别人辩解,“话我唔知,我买楼时已经系咁,现时正研究做到,当我见到你有僭建,我已经可以检控,我唔理你拆唔拆呀,因为你清拆系应该”,她称会同样研究取消以换法团等,作为不强制验楼的合理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