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财会|司法覆核申请处理加快 案件增加无碍效率提升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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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高等法院原讼庭司法覆核申请为2,191宗,同比上升646宗或41.8%,入禀复核的案件数目更由10宗大增至43宗,而排期至聆讯的平均轮候时间却由88日减少至76日,显示处理效率提升。
司法机构表示,由于优先处理的2019年反修例案件及国安案件已经陆续审理,其余绝大部份均已排期审讯,对其他案件轮候时间的影响亦将逐步减低。
立法会特别财委会下星期举行,审议《财政预算案》细项,政府今日回复议员提问时,列出司法覆核的数据。
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覆核入禀的申请数目由去年1,545宗上升41.8%至2,191宗,许可申请轮候时间由26日上升至31日。批准入禀的司法覆核宗数由10宗上升至43宗,而排期至聆讯的时间却由88日缩短至76日。
如司法覆核被拒批准,可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上诉。2023年上诉个案有264宗,同比减少33宗,批准上诉的案件则由11宗减至1宗,申请上诉及排期聆讯的轮候时间亦同比缩短。
终审法院方面,去年接获352宗民上诉许可申请,同比大减47.5%,批准上诉案件则由14宗减少至10宗。
至于涉及2019年逃犯条例的案件 ,司法机构已经快速处理,截至2月底已经完成93%的反修例案件,而涉及国安案件亦已处理了87%。司法机构表示,随着绝大部份案件已排期2024及2025年审讯,对其他案件轮候时间的影响亦将逐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