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rvana 经典 logo 究竟是谁画的?现掀版权三角争夺战
Nirvana 的音乐大家都不会陌生,乐队的 Logo 圆形“交叉眼”图案也更是到处都可以见到,多年来都是 Printed Tee、海报、衫裤难袜、杯、iPhone 套,甚至是今时今日疫情恩物口罩的图案“常客”。而近年 Nirvana 产业已在为这个 Logo 与时装品牌 Marc Jacobs 就疑似侵犯版权打官司,但日前又来了个 “情咬金”,一位美术总监冲出来说:“我才是这个 Logo 的原设计者!”
Nirvana 这个黑底黄色、上写著 Nirvana ,下面就是一个“交叉眼”Smiley 再有舌头伸出的“emoji smiley”图案,早在 Nirvana 于 DGC Records 子公司唱片厂牌 Geffen Records 就有的了:
而于 2018 年,Nirvana 产业 —— Nirvana LLC 向设计师品牌 Marc Jacobs 提出控诉,指品牌推出得一系列“Bootleg Redux Grunge”款式时装,虽有就图案经过一些轻微的改动,但仍有侵犯 Nirvana Logo 的商标之嫌,因就 Nirvana LLC 指,Logo 的设计由 Kurt Cobain 在 1991 年完成、1993 年注册,版权是属于乐队的。
官司在两年后今日仍未结案,更在最近来多一个问题,当年 Geffen Records 的美术总监 Robert Fisher 说:“Nirvana 的“笑笑 Logo”?谁说是 Kurt 想出来的?是我想出来才真!”Robert 不是傻佬一个,他自 1991 年起就为 Nirvana 设计专辑封套。上两星期 Robert Fisher 就向联邦法院提出动议,要求 Nirvana 的 smiley logo 的原设计权及版权全拨归他所有。他指为 Nirvana 设计这 Logo 是当年的一个人情,而他当年并没有受乐队、经理人以至唱片厂牌的聘用,所以他现在要申请拿回拥有权。Robert 说:“我不会要求过去 29 年用这 Logo 得来的收益,但我会要求利用这 Logo 在之后得到的收益的补偿。我也只想大家知道这 Logo 是我创制的,这些事要清清楚楚。”
Nirvana LLC 则指 Robert Fisher 的提案“毫无根据”,会受到“强烈的抵制”,又说“这个新提案不会改变产业对 Marc Jacobs 的控诉。因为 Marc Jacobs 的抄袭达到了巨额利益,是不会受到庇护的。”
Robert Fisher 又指自己一直都不知有这单官司,直到去年 11 月有乐迷在网上批评该品牌的这个系列;他即时与 Nirvana 的经理人团队联络,更说有证明这个图案的真实初稿放了在他的车房中。不过 Nirvana LLC 叫他“不要再传电邮说他有制作 Logo 的稿件”,“因为 Logo 的版权已由 Nirvana 所拥有”。此举令 Robert Fisher 要“为自己的权利着想”。
但... 但,真是奇怪了,Nirvana 这个 Logo 多年来都出过不少 band Tee,也和众多时装品牌合作,为何会到 2020 年才想起“呀这个图案是我画的!版权我要回了”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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