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政府修例保障动物权益 教你点表达意见

撰文: 胡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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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近年开始关注动物福利,并就此修订动物保护法例。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自2006年修订至今,在保护动物福利略有不足,故政府就修订相关条例展开为期三个月公众咨询,让市民提供意见。
渔护署早前已举办四场公众咨询会,即场听取市民意见,最后一场将于7月15日举办,关注动物福利的市民记仅要把握机会,向政府表达意见。

修例建议颁布实务守则,为动物提供合适饲养环境、合适饮食、满足 其表达正常行为模式的需要以及保护其免受疾病和伤害等作出指引。

政府正就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建议就三大方向防止和惩罚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当中包括引入动物负责人的“谨慎责任”、加强措施防止残酷对待动物及提升执法人员权力。

谨慎责任

在现行法例下,任何人如残酷地打、踢等等,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已触犯相关条例。剥削动物福利需要,被并不纳入法例规管范围内。修例建议加入“谨慎责任”,指动物负有责任的人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确保满足动物的福利需要,例如提供合适的饮食、环境、保护,使其免受痛楚、痛苦、疾病和伤害及令动物表现出正常的行为。

任何以永久或暂时性质饲养或管有动物的人都须对相关的动物负上谨慎责任。意味著,地盘狗只及商户饲养的猫狗只亦属于受法例保障。

渔护署发表的文件里,指“蓄意遗弃动物”亦会立入修例范围内。

提升执法人员权力

根据现行法例,执法人员怀疑在有人正在或已经犯违反相关法例,才能检取动物,意味著该动物在获授权人员介入之前已经受到伤害。修例建议“提升执法人员权力”,授权裁判官发出手令,建议授权人员在危急时有进入处所拯救动物和检取动物的权力。在紧急情况下,只要具理据支持,即使没有手令,仍可以进入和搜查处所。

由于举证困难,早前有猫主发现其饲养的猫于家中干衣机内死亡,怀疑其外佣使用有关干衣机时疏忽,未有检查清楚而导致意外。警方经调查后,相信事件不涉及虐待动物,只列作“杂项事件”。

加强防止残酷对待动物罚则

任何人如违反《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最高罚款可达$200,000及监禁3年。修例建议加重残酷对待动物的罚则,并授权法院可在指定期间内或永久取消被定罪的人士饲养动物的资格

任何以永久或暂时性质饲养或管有动物的人都须对相关的动物负上谨慎责任。故货仓负责人需对仓狗、仓猫负责。

公众咨询会

渔护署早前已上载咨询文件供市民了解修例详情,早前亦已举办四场公众咨询会,让市民即场表达意见,最后一场将于7月15日晚上8时至10时,在上环文娱中心剧院举办,如欲参与,可先到渔护署网页登记留座。

市民亦可经网络下载意见表格,透过书面方式递交意见,书面意见须于7月31日或之前以邮递(地址:香港九龍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楼渔农自然护理署动物管理(发展)科)、传真(号码:3110 1336)或电邮(电邮地址)方式提交。 

▼▼▼点撃图片看表达意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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