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有完善动物政策 流浪动物数目少 人民动保意识高
有去过德国的话,有否发现当地街头甚少见到流浪狗?这归功于德国完善的动物保护政策,其于动物饲养、繁殖及至收容所的管理,都有严格规定,确保民众饲养狗狗得宜,大大减低浪浪的数目。
甘地曾道︰“一个国家的道德进步及伟大程度,从他们对待动物的态度便能知道。”德国作为先进大国,已定立完备的动保政策,人民的动保意识亦十分浓厚,令德国成为一个动物友善的国家。
养狗需考试
根据德国法例规定,国民在饲养大型犬或特定狗只前,需通过相关考试方可取得饲养牌照。考试范围除了包括对狗只的认识外,也有狗只医学及法律常识等。但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考试要求,如柏林只需饲养危险犬种的饲主通过考试;但下萨克森州(Niedersachsen)则要求所有饲主也需通过考试等。
弃养为犯法行为
在德国,弃养动物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约22.5万港元。此外,严重虐待犬只者更需入狱两年。当地警方有监督、纠察、取缔虐待动物行为的权责,如民众发现有动物受不合理对待,即可向警察举报,提出控告。
繁殖有规限
当地的繁殖同业公会在进行犬只繁殖时,亦会考虑动保和伦理的原则,因此繁殖数目受到严格控制。例如公会协定小型母犬一年不可多生过两胎;特定犬种设最高生育年龄限制,如8岁以上的狼犬不可用于繁殖; 犬种的繁殖总数亦有限制,数目因应犬种而定等,这繁殖制度,有助减低因犬只数量过多而出现流浪狗的问题。
倡领养代替购买
在德国购买犬只的费用昂贵,但从动物收容中心领养宠物的费用更较便宜,领养费用包括植入芯片、柱虫、预防针及宠物身分登记等必须开支。以慕尼黑为例,领养风气浓厚,八成的流浪动物也能在六周内找到合适的领养者。根据当地“零安乐死”动保条例,人道毁灭的处理手法只适用于患有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动物身上,因此,没有人领养的动物,也能居住在收容所内直至终老。
如市民有意领养,一般也要通过不同方面的考核,包括申报养狗动机、过重狗只照顾经验、家居环境及经济状况等,亦需签署接受动保义工日后按时追踪及抽查犬只生活状况的法律文件,以防犬只被领养后,受到不合理对待。
德国国内人宠共融的意识强烈,其动物保护政策也成为各国的楷模。香港虽然动物相关政策仍见疏漏,但近年有关动物政策的讨论声音亦有微声渐大的情况,民间团体与不同政党亦勤于为动物发声,冀各界能继续通力合作,让香港成为人宠共融城市的远景,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