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子婆余华英一审死刑后上诉 伙同2男拐卖13名儿童 初犯卖亲仔
9月18日,内地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一审判决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余华英认为“判得太重”当庭表示上诉。11月28日,二审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杨妞花等被害人及家属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到庭参加诉讼。
此外,人贩余华英的第一任丈夫王某文,于9月落网被抓;经警方调查,除上述11名儿童外,余华英还曾与丈夫王某文在云南联手拐卖2名儿童,并以假名受审服刑。
据此前报道,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情人龚某良(已故),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拐卖儿童11名。
从卖亲生仔开始 踏上“人贩”之路
今年9月18日一审开庭时,余华英供述,她与未婚情人龚某良在1992年生下私生儿子,由于无力抚养将亲生儿子以5000元卖到邯郸。
其后,余华英伙同龚某良在1993年春节期间将一名6岁男孩以4000元价格卖到河北;同年8月,又有来自同一个家庭的两兄弟被拐走。1994年7月,1995年7月,1996年7月,一直到1996年10月。“买糖吃”“出去玩”,大同小异的作案手法,余华英和龚某良陆续拐卖了8个孩子。这些孩子多在5岁左右,最大的8岁,多是男孩。
孩子价格则在3500元至12500元之间,同伙龚某良曾说,“什么生意都不好做,还是卖小孩赚钱。
余华英被逮捕后带出“案中案”
被余华英拐卖的孩子之一杨妞花长大后,一直寻找回家路。2022年6月5日,杨妞花在贵阳市公安局报案,警方立即立案调查,同年7月,嫌犯余华英被逮捕。在对余华英的调查中,警方发现余华英曾参与另一起拐卖案,并且用假名受审服刑。
据调查,在与情人龚某良相识前,1984年,余华英在云南大理游玩时结识了重庆籍男子王某文,两人结婚后到重庆生活,1987年二人生育一女,1992年王某文因盗窃被抓。王某文被捕期间,余华英与龚某良相识,生育一子,并卖掉私生子在内的11名儿童。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邯郸警方刑事拘留,但两个月后被释放。2004年,余华英重操旧业,同伙从情人龚某良换成出狱后的丈夫王某文。
余华英与前夫王某文拐卖2儿童 用假名受审服刑
余华英和王某文在云南楚雄将两名儿童拐卖至邯郸,其中一名孩子的父亲在云南大姚县报警。经过云南、河北两地警方的配合,2004年5月19日余华英和王某文被逮捕归案。面对大姚县警方的审讯,两人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余华英谎称自己叫“张芸”、王某文谎称自己叫“王伟”。
2004年9月27日,大姚县法院判处“张芸”和“王伟”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院认为,“张芸”和“王伟”主观上具有拐卖儿童进行贩卖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拐卖儿童两人获利1.35万元的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
判决后,两人未上诉。服刑期间,余华英(张芸)于2007年获减刑1年、2009年获减刑2年,于2009年5月18日执行期满被释放。
11年涉2案累计拐卖13名儿童 今日二审开庭
因为使用假名,余华英更多的犯罪事实未被发现。在其服刑期间,情人龚某良患癌症离世。从1993年至2004年,余华英累计拐卖13名儿童。、
据《澎湃新闻》11月27日报道,余华英的丈夫王某文已在今年9月被云南警方抓获,因拐卖儿童再次落网。警方查实他于2003年拐卖了一名儿童,并和余华英一起卖掉。目前,这名被拐儿童已被找到。
2023年7月14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9月18日一审宣判余华英死刑,并向杨妞花等3名受害者民事赔偿各3万元。余华英提出上诉,二审于今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余华英去年被抓之后,供出来了11名被拐儿童,但她还是没有老实交代。”11月27日,杨妞花表示,“这么多孩子被找回来,跟余华英没有任何关系,她自始至终不肯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找到一个她就承认一个,再找到一个她就再承认一个。”杨妞花表示,警方再次发现余华英参与拐卖儿童的新证据,理应成为加重判罚的理由,她希望法院二审判决可维持死刑,“希望能够重判他们”。
在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但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金额过低的上诉理由。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