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酒店却因价格太低遭拒绝入住 律师:可要求退一赔三

撰文: 范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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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订酒店已是寻常事,但近日,来自山东的马先生表示,他与家人旅行时通过某酒店集团自订小程序预订了9晚2间房,优惠后共1558元(人民币,下同),却在到达酒店当天被拒绝办理入住,理由是“预订价格太低”。

马先生表示,本次旅行为一家五口自驾出游。订单显示,他预订的家庭房每晚原价在118-138元,优惠后最终9晚房费915元,平均每晚102元。另一间大床房每晚原价101元,优惠后最终9晚房费643元,平均每晚71元,入住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0日。

马先生表示,到达酒店后,他们被拒绝入住,理由是预订价格过低,他认为酒店行为是违约欺诈,“太荒唐了!价格又不是我定的,也没有提前和我们沟通。”

对此,酒店工作人员表示,的确为酒店方失误。6月2日接到投诉后,愿意3日提供入住服务,但客户电话未接通,只能对1日、2日房费退一赔一,无法9晚退一赔三。马先生则表示没有接到酒店方电话,现在是酒店违约在先,且9晚损失已经造成,他要求退一赔三。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认为,消费者使用平台预订酒店并支付费用后,酒店对消费者订单确认,则消费者与酒店之间即成立酒店服务合同关系。酒店以平台价格过低为由拒绝办理入住,不完全履行其在平台上的价格承诺,涉嫌“价格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