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监3年再赔8万 河南农妇偷折2枝名贵兰花入刑 雇主:损失20万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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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河南一名大学生因“掏鸟窝”被判10年有期徒刑,在网络哗然。而近日,河南一例“折花被判刑”案件,再次引起关注。
河南桐柏县居民金某在网络上发文称,妻子在雇主家打零工时,折走2枝兰花花枝,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封面新闻》报道,事件发生在2019年,夏某在雇主汪某家盗走2株兰花,带回家种植。被盗的两苗兰花,一苗为惠兰绿帽大丝草,一苗为惠兰丝草中透红花。经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两株花总价格为7万元。

兰花中透品种(网络资源图)

法院认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构成盗窃罪。夏某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提出赔偿。因此汪某出具“谅解书”,希望对夏某从轻处理。最终,法院判决夏某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夏某向桐柏县法院申诉,称没有将花盆直接盗走;且两株兰花经当地兰花协会鉴定其中一盆仅价值500至1000元,另一盆因花已死亡无法鉴定。2次估价存在巨大金额差异,单以价格认定中心的定价予以定罪量刑,证据不足。

但法院认为,夏某曾对罪行供认不讳,对价格认定中心的定价也未有异议,且未提交过兰花协会的鉴定书,因此驳回申诉。

夏某提供兰花协会鉴定书。(封面新闻)

近期,金某再通过网络发帖“申冤”,并回复陆媒称,妻子夏某是小学辍学几乎不识字,出于好奇才从汪某家的两盆兰花中各折走一株花茎。“物价局定价为2盆一共7万元,我们赔偿了8万元才获得谅解判了缓刑。”他表示,兰花协会和价格认定中心估价差距较大,“我们不服”。

兰花主人汪某则反驳,两盆兰花是名贵品种,且摆放在不同位置,夏某在花棚里挑了最贵的2盆折枝,是故意为之,并非单纯的无知和好奇。

由于一盆兰花死亡,另一盆虽存活但状态不良,汪某称“我十几万买的,这一下直接损失20万。我相信法律的判决。”且夏某赔偿后,他也选择了谅解,对于夏某夫妇在网络持续发帖,他表示“很不理解”。

因2方都不认同对方提供的价格鉴定书,汪某表示,若金某夏某“不服”,可以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金某也称,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