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闹市露营地禁客人自带酒水 原来是霸王条款?
近期,内地兴起一股露营热潮,有别于传统的要到郊外“紥营”,闹市中有咖啡店以露营为主题,放置帐篷、户外木台、木凳等。
位于深圳南山区侨城坊的Cafe+咖啡家城市营地,开业以来吸引了不少年轻人光顾,但有顾客近日反映,自己在店内消费后被告知禁止自带酒水,且被要求收取服务费。
《南方都市报》报道,顾客徐女士介绍,4月26日晚,她与几位朋友相约到Cafe+咖啡家城市营地,她们购买两盒飞饼及两盒臭豆腐后在营地内落座,并拿出几瓶饮料及矿泉水放在桌上。
不久后,有工作人员一边持手机拍摄,一边上前表示营地不可自带酒水。随后,徐女士一行人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投诉,露营方则选择报警处理。
徐女士介绍,起初工作人员表示自带酒水需要收取每人100元(人民币,下同)的营地服务费,“我们没理她,她就开始怼着我们录像”。但警方到场后,工作人员仅要求她们将自带饮品收起。
Cafe+咖啡家城市营地的指示牌上分别写有“禁止自带食品、酒水、饮品”、“如需外带食品、饮品,按照露营管理每人次一百元”。同时,每张露营桌上均贴有外带食品饮品需收费的提示。
据了解,该露营地的摊位品类基本不同。有摊主介绍,整个场地都属于Cafe+营地,“每个月的摊位费基本在五六千块钱”,征收金额也是场地方统一确定。
摊主表示,大多数消费者都不了解不能自带酒水的规定,一个月内已有多人被征收服务费,“露营方一般都会过去提醒你一下,如果一定要自带酒水过来吃喝的话就要交一百块钱,如果你收起来的话他就不收钱”;即使消费者有购买食物,也不能自带酒水,“营地老板是这样规定”。
Cafe+咖啡家城市营地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不少城市露营场地均谢绝自带酒水食品,他们已经在每张桌上张贴严禁自带食品酒水,以及自带需付费的提示。
负责人认为,营地方是靠出租露营场地赚钱,作为一门生意,营地提供食品、饮品和桌椅,若顾客自带食品和酒水,营地收取场地服务费也应属合理,毕竟营地并非白白提供免费桌椅。
律师:“禁止自带酒水”非合法
广东中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恩介绍,自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禁止自带酒水”等条款被认定为霸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因此,消费者已经消费后,是可以根据其消费在所属地方用餐。若消费者完全没有消费的情况下,要收取相关费用也要明确告知消费者,如果没有明示或没有事先告知,则不应收费,已收费的应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