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内地酒店民宿现涨价毁约潮 有商家被查处须罚款赔偿
五一假期临近,不少游客早已预订旅游目的地的酒店或民宿,但近日屡传各地的民宿现涨价毁约潮。民宿毁约的理由千奇百怪,譬如临时装修、拆迁、换老板甚至是倒闭。
然而,恶意退单构成违约甚至违法。近日,福建省立案查处了两宗酒店价格违法案。
酒店以装修为由退单
4月24日,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外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其于今年2月底在网站预定集美某酒店在五一假期的房间,假期将近,酒店却以需要装修为由要求她取消订单。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酒店正常从事经营活动,不断有房客入住,但经营场所内并未标示所提供房型的价格信息。
酒店网上预订页面显示,五一假期间客房属于可预订状态,而价格已从陈女士预订的每间109元(人民币,下同)涨至每间597元。经与现场负责人确认,酒店在五一期间并未装修。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该酒店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且以欺骗方式拒绝履行价格承诺,存在多项价格违法行为,遂依法对该酒店予以立案查处。
民宿要求加价
福建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接获投诉,某民宿疑似变相加价。经现场核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予以立案调查。
2月6日,消费者在网上预订某民宿并支付4天的房费。4月4日,民宿老板林某联系该顾客称,民宿的入户插卡电源受损,需要取消订单,或在4天房费的基础上额外加价500元方可出租。
因双方协商无果,林某单方面取消订单。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林某最终向消费者赔偿1000元。同时,经执法人员调查,林某最终承认,因五一假期间当地民宿价格普遍上涨,觉得前述订单的预订价格太低,因此不愿意出租。
李某的行为违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21修正)》规定,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还须承担行政责任,罚款3000元。
恶意退单违约违法
针对“酒店大幅度涨价”、“商家肆意毁约”等行为,4月24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文表示,无良退单行为实则是单方面不履行合约义务,构成违约。
假期旅游市场服务需求旺盛,若价格涨幅在合理范围内且明码标价,则该行为仍属于市场调节价格范畴,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并不意味酒店可以漫天要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酒店定价的基本依据应当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符合成本加合理利润的价值规律,不应以市场调节机制为“挡箭牌”,由合理涨幅异变成疯涨暴涨。
除此之外,部分酒店、民宿临时退单、肆意毁约,更让消费者诟病和抵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无良退单行为实则是单方面不履行合约义务,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以原来的订房价格继续履约。
若酒店擅自毁约导致消费者以更高价格另行订房,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已付订房款项,并支付因另行订房产生的差价损失。一旦遭遇酒店价格临时暴涨或肆意毁约,消费者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