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92%芦荟胶”实际只有0.41% 武汉屈臣氏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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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屈臣氏”)近日因违反广告法,遭汉阳区市场监管局行政罚款4263元(人民币,下同),涉案产品为韩国品牌自然乐园(Nature Republic)一款芦荟啫喱。
陆媒红星资本局报道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武汉屈臣氏在天猫平台屈臣氏官方旗舰店从2021年8月开始发布“屈臣氏韩国自然乐园纳益其尔芦荟舒缓保湿凝胶清爽温和滋润300mL”广告,使用了“92%芦荟原液成分”、“92%芦荟胶”的广告用语。
武汉屈臣氏提供的中文标签证明,产品名中“芦荟”指本品含有成分“库拉索芦荟(ALOE BARBADENSIS)叶汁”,包装图中的“92%芦荟叶汁”的92%指含有成分库拉索芦荟叶汁的1号配原料整体添加量为92%,但库拉索芦荟叶汁的实际添加量为0.414%。相关广告用语与商品成分不符。
此外,武汉屈臣氏使用“补水战痘”、“不含防腐剂芦荟胶配方不含防腐剂”、“始祖”广告用语,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汉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武汉屈臣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2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