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博主烹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 遭行政处罚及罚款12.5万元
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博主“提子”,去年7月中因一段美食影片引起热议,她声称购入了一条“人工养殖可食用”的鲨鱼,并分别以水煮和烧烤的方法烹煮。
网民揭发事件并举报,警方介入调查。经鉴定,该条鲨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又名“大白鲨”)。
1月28日,南充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当事人金某某(即前述博主提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遭行政处罚及罚款12.5万元(人民币,下同)。
微信公众号@南充市场监管消息,2023年1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依法查处一宗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对当事人金某某处罚款12.5万元。
2022年8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部门案件移交,称南充市高坪区金某某涉嫌违规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南充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立案调查。
经查,金某某在2022年4月13日通过淘宝网,以7700元购得鲨鱼一条,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影片发布到网络平台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该影片在网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根据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当事人购买烹食的鲨鱼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该噬人鲨价值2.5万元。当事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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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去年9月已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二人批准逮捕。沈某某、颜某某均自愿认罪认罚。
据介绍,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是中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