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灵堂拜活人? 厦门女子6年被网友祭奠4.3万次 平台被判侵权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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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通报一宗“活人被死亡”案件,当事人璐璐(化名)发现自己在某网络祭祀平台被祭奠4.3万次,她将涉事平台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某日,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某网络祭祀平台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出生日期、籍贯等“生平”,还编撰一条她离奇“死亡”的故事,“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网页的灵堂、墓园等动画背景上都放有璐璐的相片,“音容笑貌”模块中还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

璐璐发现灵堂中记载的个人信息均与其本人信息一致,且所有照片都是她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她一纸状书将涉事的网络祭祀平台告上法院,认为该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该平台确认情况属实,但璐璐的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暱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该平台没有严格审核被纪念人的相关信息,特别是未审查设立者与被纪念人的身份关系及被纪念人的死亡证明等信息,导致璐璐人格权益被有心之人侵害,且无法查明实施侵害的具体网络用户,依法判决该平台作为服务商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