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曝一天只能上两次厕所、没提前报备遭开除 山姆杭州店回应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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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零售商沃尔玛公司旗下的山姆会员商店卷入争议,近日,来自浙江杭州、任职促销员的王大姐表示,她被要求一天工作时间只能上两次厕所,每次15分钟,而且必须报备;由于工作区域离厕所较远,她有次没提前报备去上厕所,结果被主管撞见,之后收到了写著“违纪开除”的辞职申请表。

据王大姐指,她2月入职杭州上城区山姆会员商店丁兰店,但她最近拿到的电子劳动合约显示签约时间为4月16日,与其签约的为广州市达生市场推广有限公司。根据合约,王大姐被安排到山姆会员商店从事产品促销方面的工作。

不过,该店有一项要求,就是工作时间只能上两次厕所,每次15分钟,且需要提前报备,以“1号”作为报备上厕所的意思,若超时,员工会被警告,达两次的话就要“执包袱”走人,而且该规定并没有写进工作手册、合约中。据王大姐介绍,以早班为例,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用餐时间45分钟,其中午饭是中午12时15分至下午1时,晚饭是下午4时40分开始,而一天只能上两次厕所是指工作时间内,不包含用餐时间。

5月22日下午4时25分,由于有人来换岗,王大姐便和同事去上厕所,期间遇到主管,后者说饭前半小时不能上厕所,她们便回到岗位。可意想不到的是,该主管随后在群组发布警告,称“今天16时25分唐某某、王某去用餐,一张警告单,我之前开会说得很清楚,希望各位同事引以为鉴”。王大姐的同事称是去上厕所而非用餐,获对方回称“没有任何借口,说得很清楚餐前半小时不去卫生间”。

后来,王大姐先后收到促销员违例记录单、辞职申请表,但王大姐认为自己没有犯错,拒绝签署。25日,她又收到了限期回复违纪行为的通知,显示她两次违纪,包括擅自离岗及当众辱骂主管。对于辞职报告,王大姐坚决不写,并让工作人员把工资结清、社保交完,“你是开除我,你就给我写一个开除单,开除单上给我注明因为什么事情,他说算工资不可能的,我们都是每月30日的时候才给工资”。

周二(5月31日),山姆会员商店丁兰店回应指,涉事员工不是与他们直接签订劳动合约的,而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店方正在跟第三方公司沟通,并指作为员工,觉得事实与新闻上的表述可能有误差。就上厕所次数,该工作人员称并没有相关规定的,但一些岗位有特殊性,要求正常报备离岗时间也是为了确保能够及时回到工作岗位。随后,杭州山姆会员商店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有专门的团队和同事在负责此事,目前事情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