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知识|年终奖可追溯至东汉时期 文武百官除了奖金还可领实物?
年近岁晚,相信不少打工仔都期待公司派发“年终奖”,近期最轰动的可说是台湾长荣海运向员工派发年终奖金,有人最多收到40个月粮共计200万元(新台币,折合约56万港元)。
惟受疫情影响,不少行业的业绩、收入都锐减,今年是否有年终奖仍然是未知之数。
值得一提的是,原来在古代都有年终奖。难道年终奖是古已有之的传统?古代与现代的年终奖相比又有何分别呢?
在东汉时期,腊月的重要性不亚于春节,皇帝会在寒冬腊月向文武百官发放金钱、实物等“年终奖”,又有“腊赐”的说法。
根据《汉官仪》记载,大将军和三公(太尉、司徒、司空)都能领得2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相当于他们年薪。按照官阶逐次减少,特进和侯能领15万,卿10万,校尉5万,尚书3万等等。
随着改朝换代,文武百官领取的“腊赐”多少都会有差异。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时代,老百姓也有机会得“年终奖”,以北宋时期为例,地主和掌柜会在年底向仆役、伙计一些赏钱或礼物。
年终奖是约定俗成的惯例?
事实上,“腊赐”与现代年终奖的意义不尽相同,现时的年终奖其实是企业年终奖。1902 年圣诞节,美国投行摩根大通向每位员工额外发放一份全年工资,由于当时的企业只会向员工送火鸡、手表等礼物,因此摩根大通的举动一时间成为焦点,不少企业更仿傚其做法向员工发放奖金。久而久之,企业向员工发年终奖就成为约定俗成的惯例。
在民国时期,部分企业也会向员工发放年终奖,例如铁路管理部门规定员工服务一定年限,就可以拿到年终奖,“大抵服务满六个月者给予全份,满三个月者半份,未满三个月及曾受惩戒处分者免给。但因历年习惯,无论行车进款有无余利,每年年终奖金均须付给,无款发付时竟须归入欠薪之内,或发支付劵暂替”。
不少民族企业和外资企业也会发放年终奖,例如规定每年腊月要向工人发放额外一个月的工资,或根据职务高低向员工发放奖金。此外,大户人家的佣人、商舖作坊的学徒,也会在年底收到一笔年终奖。
1946年,国民政府上海市社会局制订了年终奖制度,规定企业经营原则上年底要向员工发放一个月的年终奖。不过,不少工厂企业都没有按规办事,加上常年战争社会经济萧条,很多企业都没有发放年终奖,工人只能屡屡罢工抗议。
年终奖一度退出历史舞台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判定年终奖是一种“不完全合理的津贴制度”,国营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制度,使得民国时期的年终奖制度无法与之兼容,一度退出历史舞台。
虽然没有年终奖,但政府统筹建立了工人福利制度,为工人落实劳动保险、兴建职工宿舍、提高医疗条件、交通补贴、食堂、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等。至于国营企业和国家机关工作以外的人员,国家通过“民政福利”的方式保障,农村则实行“五保”制度。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所有制向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变化,年终奖制度也随之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