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闯课室控老师强奸 称拒收30万掩口费 警方指15年前已撤案

撰文: 李亭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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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近日有一名女子闯入当地一间高校授课中的课室,在师生面前控诉被正在授课的男教师下药强奸。
警方的通报则指,该女子是在2006年报案,当天已认定没有犯罪事实及撤销,女子的行为滋扰正常的教学秩序,已依法对其作出治安处罚。

从片段所见,女子冲进课室后就朝讲台上的中年男教师大吼大叫,“女生们千万要注意,不要喝他给的水,他过手的饮料,他会下药!”男教师见状就取出手机打电话,同时又呼吁同学们帮忙报警,指被女子扰乱教学秩序。男教师其后离开课室,女子则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投诉举报信分发予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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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信有详细描述女子被男教师下药强奸的过程,“教刑法诉讼的戴某标以改卷子或看玩电脑为由,邀请我去他的教师宿舍”、“进了宿舍后,经不起热情招呼,我喝了一点红酒,酒里掺杂著白酒气味”、“他打电话把另一名领导方某某喊来,两人先后性侵”、“戴某标面目狰狞,趴在我身上,一点点出现在脑海中,还清晰回忆出方某强奸我的画面”。

据内地传媒报道,事发在4月6日上午,女子黄某冲进广州从化区一间职业技术学院的课堂,大声面前控诉被正在授课的男教师戴某强奸。黄某称,15年前她在江西赣州的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就读二年级时,被戴某下药强奸。

报道提到,事实上科技学院在8年前曾经给予黄某3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困难救助金,并要求她删除网上不实材料,不再发表强奸言论。但黄某不从,一直在多个平台上投诉,又一路追踪该名男教师来到广东。

科技学院在8年前有发出声明,澄清黄某的指控是不赛。(封面新闻)

至于警方的通报就指出,经查证,涉事男教师戴某并无犯罪事实,黄某在课室内穿行、喧闹,向学生派发投诉举报信,滋扰正常的教学秩序。黄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依法作出治安处罚,黄某亦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不过,黄某在受访时就强调该笔30万元是“封口费”,当年被撤销案件是“强奸案确实不好固定证据,我又被下迷奸药,很长时间记忆缺失。他们也销毁了很多对自己不利证据。”黄某表示,她是在被下药强奸6年后、第一次生孩子时,身体巨痛才完整恢复记忆,“两人强奸我的画面清晰呈现在脑海。”

黄某强调“我现在不困难,当年也不困难”,该笔30万元款项会还给学校,但前提是公安机关实事求是办案、学校密切配合调查,让法律来制裁作奸犯科者,“我一直都很痛苦,没法正常生活,这一生毁了。我希望能维权成功,给更多迷奸药受害者以希望。”

(综合报道)